“中国最强地市”放大招:买房子就定居

2024-06-27

刚刚,“中国最强地市”又出台了新政策!


苏州,富甲一方,有“最强地市”之称。 6月25日,苏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吸引更多外国人在苏州定居、就业、创业,市局决定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



简单地说,从八月一日起,只要在苏州买房,实际居住就可以申请落户!


通知指出,在苏州行政区域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如果有当地合法产权房,或者购买当地新建商品房并完成网上签约备案,可以申请户籍迁入所有或购买的房屋,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户籍随迁。如果房屋所有人和购房者是未成年人,他们在申请落户时需要与监护人一起迁入。


通知显示,落户申请由当地县(区)级公安部门政务服务中心或户籍派出所(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县(区)级公安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可以通过“本省一站式”和“跨省通办”办理户籍迁移,即申请人只需向拟迁移地公安部门提交申请,迁移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籍迁移,无需前往迁移地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同一天,为了进一步优化苏州市积分结算政策,促进更多在城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居民在苏州定居,当地政府还宣布优化和完善城市积分结算政策:7月1日起,苏州市积分结算准入分数从250分降至200分。同时,在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缴纳城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苏州市缴纳年限计算和评分。


此前,6月2日,苏州市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即日起实施16项措施,明确全市不再审查购房资格,明确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的风险情况独立确定每笔贷款的实际利率水平。


首套房子的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到不低于15%。


第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到不低于25%。


如果购房者在所购房屋的城市范围内没有住房,或者在所购房屋的城市范围内只有一套住房,正在上市出售,可以根据第一套住房确定新购房的抵押贷款。苏州市二胎或以上家庭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时,在确定住房数量时减少一套住房。


6月2日的通知中提到,要推动商品房去库存,坚持“以需订购”,组织当地国企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同时,要动态建立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的项目“进步”,商业银行要“借尽贷”合规的“白名单”项目,满足在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当时通知中提到,在苏州购买或拥有合法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在非苏州的居民,可以申请落户。现在苏州市公安局发布的通知也意味着政策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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