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男女在公共场所实施不雅行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天前
3月16日,湖南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发布警情通报:2026年3月15日凌晨,天心区发生一起涉嫌寻衅滋事案件,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15日2时28分,该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某火锅店门口有人做出不雅行为。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依法将涉案人员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核查,外地来长沙的张某某(男,36岁)与唐某某(女,35岁)在公共场所实施不雅行为,且起哄闹事,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涉嫌犯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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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运》《农家女》
来源/天心公安
原标题:《男女在公共场所实施不雅行为,警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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