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魔改乱象频现,娱乐的边界该如何界定?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四味毒叔,作者:四味小小编,编辑:晶晶
要明确责任划分、规避潜在法律风险,需寄望相关法律法规跟上AI技术更新速度,同时清晰界定视频用途的识别边界,避免涉事方陷入无意义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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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启动为期一个月的“AI魔改”视频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针对四大名著、历史题材、革命题材、英模人物等影视剧作品的“AI魔改”内容。此举旨在遏制篡改经典、歪曲历史、娱乐化严肃内容的传播乱象,维护文艺作品的完整性。

2月26日,演员王劲松在社交平台发文,痛斥自己的形象被AI盗用合成视频,称“太可怕了,视频、声音、口型完全看不出真假”,并晒出投诉截图,表示相关创作团队已删除该视频。
2026年开年的这两件“AI魔改”相关事件,将“二创”涉及的法律与道德问题摆到了公众面前。尽管此前有国家文化部门整顿AI二创乱象,之后又有知名演员发声谴责肖像权被侵犯,但至今AI二创的各类恶搞内容仍频繁出现在社交媒体上。无论是清理下架还是发声谴责,二创团队和相关平台往往只是删除或隐藏内容,目前难以从法律层面彻底追究责任。
AI二创的应用场景和使用目的,也到了该接受公众审视的时候。
01
AI二创泛滥,娱乐边界日趋模糊
如今多数人对AI二创的视频内容已不陌生,二创主要是利用现有影视剧片段和角色,通过AI技术处理,按照创作者需求进行内容创作。
四大名著和一些经典影视剧在这股二创潮流中被重新传播,比如《西游记》里唐僧师徒手持现代热兵器大显身手,《红楼梦》中林黛玉变身为“林教头”闯关杀敌,《三国演义》里刘关张结拜场景的异世界穿越,《水浒传》中众英雄在聚义厅大跳热舞,还有“与时俱进”的《甄嬛传》里各位小主每人一篇“创战记”……
在AI技术尚不成熟的早期,这些看似粗糙的内容不仅没被网友嘲笑,反而因“朴实”的二创情节受到追捧。平台也乐于看到某些AI“魔改”段子吸引流量,尤其是在网络亚文化盛行的社区,AI二创反映出年轻人重构经典、输出观点的消费心态。
至于谁被恶搞、内容是否严肃,用户并不在意。这类AI二创内容满足了人们在短视频时代的碎片化娱乐需求。一般认为,这一时期的AI二创丰富了网络文化的内容构成,甚至对一些被AI二创恶搞的人来说,借助亚文化冲击下的流量传播提升知名度,或许也是一种营销手段。
不过从2024年开始,人们会发现AI技术不断进步,相关人物动作更流畅,情节衔接更自然,连声音也能在技术支持下变得愈发逼真。
比如二创作者可以用名人明星的声音进行影视解说,搭配原创文案传播;还有的二创作者让名著人物表演“每期一歌”,客观而言,创意和内容都属上乘,也得到不少网民认可。
但AI二创引发的法律危机也逐渐显现:
当AI能完美复刻一个人的脸、声音和语气时,“娱乐”的边界就变得越来越模糊。
没人能保证,这些通过AI技术完美重现的应用场景,某天不会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
因为现在已有不少网民表示,分不清视频内容到底是不是“AI场景”。
02
名人侵权追溯难,平台管理存漏洞
演员王劲松称,虽然自己投诉后视频已删除,但侵权团队付出的代价极低,几乎可以忽略。该事件虽登上热搜,却也只是短暂的热度。
换句话说,如果知名人士维权的结果都如此,那普通人呢?他们或许难以承受这种无底线滥用带来的后果。
毕竟已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在特定假设下,某些二创团队利用AI技术可能从事违法活动,如造谣、诈骗、抹黑和虚假代言等。
如果大多数人已无法区分AI场景和现实场景,一旦侵权行为发生,他们该通过什么途径有效追责呢?
实际上,在王劲松发文怒斥的前两天,据《人民法院报》2月24日报道,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AI生成明星“拜年”的商业推广侵权案:
2024年2月,某餐饮公司通过某自媒体平台账号发布视频,内容是用AI合成的某明星形象及声音向观众拜年,台词为“Hello!大家好,我是XX。我代表成都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祝新老客户新年快乐、身体健康、财源广进、龙年大吉、阖家幸福、长长久久!”
视频中明确包含该明星姓名及对该公司品牌的宣传。原告认为,该视频未经授权,易让公众误以为其与该公司存在代言关系,侵犯了其姓名权、肖像权及声音权益,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该餐饮公司及其经营者删除视频、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法院判决依据以下四点:
一、涉案视频中的人物形象与该明星一致。
二、被告无法提供已获得该明星授权的证据。
三、原告的权益保护范围以“可识别”为界限。
四、即便经过技术处理,普通公众仍能通过特征识别出本人,因此构成侵权。
对照这四点,所有凭借AI二创获取流量关注的创作团队都应自我反思。
如果专业法律人士介入,自己能否承担侵权后果?毕竟团队账号获取流量的最终目的是变现,即便是普通人的二创,也涉及侵犯肖像权的法律禁区。
同样,各平台也需提高法律意识,一旦有人较真,平台可能会付出巨大代价,处理结果绝非简单的“下架”就能了事。
03
审核实操难度大,法律意识逐步增强
有人认为,依据当前政策指引和实际案例,平台应加强审核管理。但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各社交平台若仅依靠后台智能识别来判断待上传视频是否存在侵权风险,难度相当大。
举个例子:
此前对于影视剧和音乐的个人用户上传,各平台都有严格限制,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展示时长,以防止盗版侵权。然而个别用户是如何规避这一限制的呢?
在某些平台上,侵权者会通过在视频中插入背景音乐或上传一段风景视频来干扰后台智能识别系统,使视频内容得以通过审核。
AI二创也是如此,若不对生成内容进行强制识别,创作者就能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曾在2024年12月发布的《管理提示(AI魔改)》中明确要求:
平台必须建立具体可操作的审核机制,优化推荐算法,从流量分发源头减少侵权内容的曝光。

问题在于,如果不单纯依赖后台智能识别系统,各平台势必要增加人工审核成本,这会加重平台运营负担。同时,在AI泛滥的短视频创作热潮中,这一成本又是必须增加的支出,还存在后台审核人员与个人或团队用户的沟通成本,实际操作难度极大。
这就是目前针对AI二创无法有效处理、也难以追责的现状,也是《管理提示(AI魔改)》出台两年后收效甚微的根本原因。
要明确责任划分、规避潜在法律风险,需寄望相关法律法规跟上AI技术更新速度,同时清晰界定视频用途的识别边界,避免涉事方陷入无意义的争论。
此外,几乎所有AI二创视频内容都存在版权保护、肖像权授权等问题,如果仅靠创作团队和个人自行形成技术道德意识,显然不现实。
因此在可预见的未来,像王劲松和某明星侵权控诉的事件还会不断出现。而与创作相关的法律边界,或许也会在未来通过更多案例逐渐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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