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前夕被大客户发函“讨钱”,麒麟信安及中介机构为何集体“失声”?
近日,上交所的一纸罚单,揭开了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信安”)IPO期间隐瞒重大事项的往事,也让为其护航的三家中介机构的失职行为浮出水面。
事件回溯至2022年5月,彼时正处于IPO关键期的麒麟信安,收到第一大客户A1单位发出的《整改通知函》。该函件指出,双方合作的销售合同总额虚高2370.04万元,要求麒麟信安限期退回虚高价款。这一足以影响IPO进程的重大事项,却被麒麟信安刻意隐瞒,未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更新申请文件。
2022年8月,上交所就此事发出问询函后,麒麟信安仍未如实回应,反而在核查回复中声称“未收到该函件”,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更令人诧异的是,全程参与其IPO的中泰证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启元律师事务所,也在各自的核查意见中作出了相同的虚假表述。
随着监管部门的深入调查,真相最终水落石出。麒麟信安及其时任董事长杨涛等相关责任人被公开谴责,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泰证券的两名保荐代表人高骜旻、马睿,天职国际的三名签字会计师闫磊、曾春卫、冯俭,启元律所的三名签字律师莫彪、邓争艳、黎雪琪,也一同收到了监管警示函。
在IPO这场涉及多方利益的博弈中,当发行人选择隐瞒关键信息,中介机构选择“躺平”失职,市场的信任基石该由谁来守护?这是罚单背后,更值得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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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期间隐瞒大客户整改函,麒麟信安遭公开谴责
麒麟信安成立于2015年,总部位于湖南长沙,在北京、西安、南京等地设有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操作系统及云计算、信息安全产品的基础软件供应商,也是高可信操作系统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依托实体。2022年10月28日,麒麟信安成功上市,被誉为“国产操作系统第一股”,上市首日收盘价215.2元/股,涨幅达212.38%,总市值113.72亿元。
然而,上市仅一年,麒麟信安的业绩便出现“大变脸”。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3亿元,同比下降59.18%;归母净亏损3011.83万元,同比由盈转亏,而2022年同期盈利1.29亿元。公司解释称,亏损主要受国防行业客户信息化建设采购进度及部分项目交付、验收进度放缓影响,导致国防行业收入和信息安全产品收入大幅下滑。

如今,麒麟信安在IPO期间隐瞒与第一大客户A1单位相关重大事项的违规行为被披露。据招股说明书显示,A1单位是麒麟信安当时的第一大客户,2019年至2021年,公司对其销售收入分别为6250.19万元、1.03亿元、1.44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23%、44.52%、42.65%,是公司信息安全产品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2022年5月,A1单位向麒麟信安发出《整改通知函》,认定合同总额0.59亿元的产品总价虚高0.24亿元,要求限期退回虚高价款。该事项属于应及时报告的重大事项,但麒麟信安未向上交所报告并更新申请文件。2022年8月,上交所发出问询函后,公司仍未如实说明,反而称未收到函件。

麒麟信安及相关责任人曾提出申辩,认为该函件是业务磋商过程性文件,无法律约束力,且退款发生在2023年,不影响申报期收入真实性,不存在隐瞒故意。但上交所未采纳该申辩,认定无论函件性质如何,均属应报告重大事项,公司在问询后仍隐瞒,主观故意明显。最终,麒麟信安及时任董事长杨涛、总经理刘文清、财务负责人苏海军被公开谴责,并记入诚信档案。
根据麒麟信安2025年业绩预告,预计当年营业收入约3.1亿元,同比增长约8.25%;但预计亏损5700万元,同比由盈转亏。公司解释称,主要系信用减值损失增加、营销与研发投入加大、人员薪酬支出增加及股份支付费用计提增加等原因所致。
此次违规行为的披露进一步影响了市场信心,麒麟信安股价持续承压。截至2026年2月13日收盘,公司股价报40.76元/股,较上市首日收盘价下跌81.6%,较2025年9月高点下跌39.75%,市值缩水至41.91亿元,较上市首日蒸发超71.8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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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中介机构“躺平”核查,同步被追责
值得关注的是,麒麟信安的保荐券商中泰证券、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启元律师事务所,也因在核查中的失职行为被同步追责。
2022年8月,上交所就《整改通知函》事项发出问询函,要求中介机构进行核查。但三家机构均未向A1单位核实,仅依据麒麟信安的表述便在核查回复中称公司未收到该函件,核查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因此,中泰证券的两名保代高骜旻、马睿,天职国际的三名签字会计师闫磊、曾春卫、冯俭,启元律所的三名签字律师莫彪、邓争艳、黎雪琪,均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图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于中介机构集体“躺平”的原因,新智派新质生产力会客厅联合创始发起人袁帅分析称,一方面,中介机构的服务费与IPO项目成功与否直接挂钩,项目受阻会导致其无法获得足额报酬,还会浪费前期投入的人力和时间成本,这种利益绑定让中介机构倾向于配合发行人掩盖问题;另一方面,IPO项目数量攀升,中介机构普遍面临人员不足与项目饱和的矛盾,部分机构为追求业务规模,将核查简化为“纸面作业”,甚至默认发行人提供的材料无需核实,行业浮躁风气催生了躺平心态。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也表示,2022年8月上交所发出问询函时,麒麟信安IPO已处于关键冲刺阶段(2022年9月14日注册生效)。在抢时间、保发行的心态下,中介机构选择了成本最低的核查路径——仅向发行人询问而非直接向客户核实,这种形式合规替代实质核查的做法,反映了投行项目制下短期利益与长期责任的错配。
事实上,2025年以来,监管部门对历史IPO项目的追溯处罚案例并不少见。如2025年12月,一创投行因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被没收保荐收入424.53万元并罚款1273.58万元,两名保代各被警告并罚款150万元;方正证券承销保荐因未发现京源环保2022年可转债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问题,两名保代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北山常成基金投研院常务院长王兆江指出,此类事件传递出明确信号:中介机构的责任是持续性的,历史项目的核查边界并未随时间消失。中介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底稿留痕和过程留痕制度,确保核查工作可追溯,证据保存周期应覆盖项目上市后的监管关注期甚至更长。
柏文喜也认为,这种“秋后算账”机制打破了中介机构一锤子买卖的侥幸心理,倒逼行业从通道制向质量制转型。对于投资者而言,这是保护机制的升级;对于中介机构而言,则意味着执业成本的上升,必须建立与“终身责任”相匹配的底稿管理、持续核查、风险准备金计提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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