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品牌”月饼是假的,还和姐夫一起买了很多。姐夫被捕后,男子逃跑两年多,最终被捕。

2024-09-16

该男子明知“品牌”月饼有假货,还合谋姐夫大量购买,并在网上大肆销售。在姐夫被捕后,该男子逃跑两年多,最终被捕。


9月15日,该报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静安区检察院”)获悉,9月13日,这起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月饼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判处。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罚款7万元。


据静安区检察院介绍,2021年中秋前夕的月饼销售旺季,孙某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与姐夫黄某某(已判刑)合谋,联系假冒“美心”、“广州餐厅”等知名品牌的月饼供应,低价购买,在电商平台上以70元至11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


为了避免平台对假货销售行为的监管,他们特意购买了防伪码和包装盒来包装假月饼,这样普通人就无法用肉眼辨别商品的真伪。


为了避免侦察,孙某某仍然在一个网购平台注册网店进行在线引流。用户通过电商平台表达购买意向后,会引导消费者添加微信,处理订单、支付、发货,防止平台留下痕迹。上游货源查处后,他们开始销毁销售记录,用“流5”、“流3”、“双黄18”等号码指代不同规格的假货。


2021年9月14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退出假窝点,黄某某被当场抓获,孙某某听到“风声”后逃跑。公安部门从孙某某的仓库中查获月饼、包装盒、包装袋等标有“美心”和“广州餐厅”注册商标的物品。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价值1841元。


静安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通过积极履行职责,详细恢复原案交易方式和交易习惯,从复杂数据中精准挑选出涉案销售数据,最终确定案件销售金额超过15万元。案件得到有效受理,黄某某受到应有的惩罚。


此后,检察机关多次通过公安部门和孙某某家属劝诫逃亡的孙某某,督促他尽快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然而,孙某某不仅拒绝了,还损坏了证据。


2024年4月,孙某某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孙某某到达案件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和惩罚,并退还了一些非法收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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