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计划通过专项债券支持政府回收闲置土地。
6月24日,经济观察网获悉,自然资源部正在研究如何盘活和利用转让未开发土地的政策,支持地方政府收回和收购闲置土地。
妥善处理和盘活尚未开发或已建成的存量土地,是房地产企业缓解困难、减少债务、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的新一轮工作要点之一。
在“如何收回土地”方面,自然资源部为政府有偿收回闲置土地设定了准线:如果是公司无法继续开发、难以转让的土地,由于非企业内部原因导致闲置或土地局部未开发。如果公司原因导致土地逾期两年以上,政府应当依法免费收回。
收回闲置土地的关键在于土地收购的价格标准。
根据自然资源部的建议,可以参考市场评估价格,也可以参考原价、利息和经审计开发建设的直接投入,确定补偿标准。
然而,自然资源部也强调,城市政府和土地使用权人应在社会化和法制化的基础上充分协调。
商家,但不能简单地按照市场评估价格来收购,“企业应该承担自己的损失,必须承担损失”。
自然资源部依法给予地方政府自主权,坚持“一地一策”,依法增加回收力度。各地可以在文档指导的原则下确定回收标准,充分考虑公司的征地成本、市场情况和发展情况。
收回现有土地后,自然资源部鼓励地方政府在提高规划条件后再次供应,明确收回土地优先考虑保障性住房。如果地方政府为保障性住房购买现有土地,其回收价格不得高于保障性住房价格扣除建筑安装成本和合理利润后的标准。
为了支持建设和筹集保障性住房,自然资源部还讨论了特殊的扶持政策:市、县政府可以在允许收回时同意转让现有土地进行保障性住房,从而简化手续。
对于土地收集资金,自然资源部计划通过专项债券为地方政府提供资金支持,但要求地方政府量力而行,坚决避免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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