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财险被罚款595万元,12名责任人同时被罚款。

05-20 22:38

5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被罚款595万元,另有12名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表,平安财险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销售业务给予或承诺给予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分配给分支机构的费用没有分摊;费用延迟记录;财务核算不准确;向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提交的年度清算数据存在错误;未按规定保管销售记录数据;内部控制管理不合规;向未使用自身资产质押担保的项目公司提供股东贷款;非法投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险资金使用制度、机制和制度建设不完善;委托投资干预受托人正常履行职责;投资信托计划的基本资产可以超过保险市场资产;


按照有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平安财险的罚款总额为595万元。在这些公司中,总公司515万元,分支机构80万元。


此外,警告章力并罚款10万元,警告卢凡并罚款11万元,警告胡爱明并罚款10万元,警告李洁并罚款7万元,警告林晟并罚款10万元,警告韩维并罚款7万元,警告梁中伟并罚款7万元,警告王波并罚款7万元,警告孟曾梅并罚款10万元,警告王超并罚款7万元,警告吕丹丹并罚款1万元,警告郑党生并罚款1万元。



责编:史健 | 审批:李震 | 审判: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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