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97亿元重罚落定!七大平台因“幽灵外卖”问题被监管总局严惩
4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针对拼多多、美团、京东、淘宝闪购(原饿了么)、抖音、淘宝、天猫这7家平台的“幽灵外卖”系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各平台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并对7家平台合计处以罚没款35.97亿元;同时,对这些平台的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共罚款1968.74万元。

此次处罚的关键意义在于,监管部门首次将治理重心从“问题商户”转移到“平台入口”。处罚的核心并非简单的资质审核不严或转单管控不力,而是直指平台把关机制失效、交易真实性缺失以及内部责任体系失控。对于平台经济而言,这并非一次普通的食品安全执法行动,而是明确的制度警示:掌握流量入口的平台不能只专注商业运营而忽视秩序维护;拥有交易基础设施的平台必须对入口内的商家真实性、资质合规性及潜在风险负责。
从通报内容看,案件似乎聚焦于“幽灵外卖”商家的处理,但从处罚决定书细节可知,监管的核心关注点是平台准入审核环节的失守。
多家平台被查出存在共性问题: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审核把关不到位,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导致未上传许可证、上传虚假许可证、冒用他人许可证、许可证过期或被注销,以及许可范围与实际经营品类不符的商家进入平台。具体数据显示,京东涉及问题店铺43190家,拼多多9463家,美团7031家,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329家,淘宝881家,抖音454家,天猫256家。
这些数据表明,问题已不仅是个别“漏网之鱼”,而是平台审核机制存在明显漏洞。尤其是蛋糕、裱花蛋糕等食品品类,许可证的真实性及许可范围与实际经营内容的匹配度本应是明确的审核要点。此次监管将各平台的问题详细写入决定书,意在明确告知行业:平台不能将“材料上传”等同于“审核完成”,更不能将审核简化为形式化操作。平台的入口管理需落实实质性责任,而非仅做表面合规。
更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平台此前已因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受过处罚,但此次仍被查出同类问题。美团和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书中明确提到,2024年12月它们已因同类问题被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这使得本案的性质从单纯的首次失误,转变为具有持续性、反复性和系统性的违规行为。
本案中最需行业警惕的,除了“无证”“假证”问题,还有更隐蔽且危险的“转单”链条。
多份处罚决定书指出,部分平台与转单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开放订单查询、物流发货、批量数据解密或API接口调用等权限,允许商家将消费者订单“一键转单”给其他经营者加工。消费者下单时看到的是A店,实际制作履约的却是B店、C店,且消费者对此毫不知情。监管据此认定,转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而平台作为电商平台,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存在却未采取必要管控措施。
这种行为的严重性在于,它破坏的是平台的基础信用体系。消费者选择在平台下单,并非单纯为了购买商品,而是信任下单店铺即为实际加工制作、承担卫生与品质责任的主体。一旦平台允许“展示主体”与“履约主体”分离且不向消费者披露,提供的就不再是可信交易,而是被包装的交易表象。
需要明确的是,“幽灵外卖”的最大风险并非单个商家的违规,而是平台、转单服务商、流量分发及技术接口共同构成的灰色链路。平台一旦向该链路开放权限、默认其存在或默许其运转,就不再是中立的旁观者,而是交易链的组织者和受益者。
正因如此,此次监管不仅关注“商家是否有证”,更追问平台是否让消费者了解真实交易对象,是否保障消费者对食品来源、经营主体及履约方式的知情权。监管表面针对食品安全,实则触及平台交易真实性及秩序组织责任的核心。
本案引发关注的另一原因是,责任追究不再局限于平台公司层面,而是直接落实到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个人。
多份处罚决定书均指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涉及店铺多、影响范围广、存在较高食品安全风险”,符合《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形。因此,除对平台企业处罚外,还对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同步处罚。例如,拼多多法定代表人被罚693.73万元,淘宝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被罚27.65万元,天猫法定代表人被罚143.46万元。
这一举措意义重大,意味着平台治理不再是公司法人的抽象义务,也不再是法务、合规或审核团队的内部事务,而是管理层需亲自承担后果的具体责任。组织平台经营的人员不能只享受规模红利,而不对入口失守负责;掌握平台招商、审核规则、类目管理及接口权限的人员,必须接受个人追责。
这实际上将平台治理从“企业责任”推进到“责任到人”。过去平台问题常被解释为技术漏洞、审核疏漏或局部失误,责任在公司内部被稀释;但此次监管明确,审核失守并非单纯流程问题,而是管理责任问题,是岗位职责未落实到位。
若说35.97亿元罚款已足够醒目,那么“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的处罚或许更具冲击力。因为罚款影响的是利润,而暂停新增则直接影响增长。
平台经济的核心能力不仅是维持现有交易规模,更是持续吸纳商家、扩张类目、扩大交易入口。此次监管未停留在“罚款+整改”,而是直接限制平台招商和类目扩张这一敏感经营环节。其逻辑清晰:既然守不好入口,就先暂停开门;既然审核能力未完善,就暂不享受该部分增长红利。
可见,市场监管思路已明显前置。不再满足于事后查处违规商家、追缴违法所得,而是通过限制业务入口,倒逼平台将审核能力、风险识别能力及真实履约链路管理能力嵌入系统。未来平台面临的不仅是“出事是否被罚”,更是“能否守住入口决定能否继续扩张”的问题。
知产力判断
“幽灵外卖”系列案的关键意义,不仅在于35.97亿元的罚款金额,更在于平台监管逻辑的升级:从紧盯问题商家转向聚焦平台入口;从纠正违规结果转向追问交易真实性;从处罚企业转向责任到人;从事后罚款转向直接约束业务增长。
这标志着平台经济进入新的治理阶段。未来平台竞争将不再局限于流量、履约和补贴竞争,还将越来越多地聚焦审核能力、风控能力、真实交易组织能力及责任穿透能力的竞争。若仍将自身定位为单纯中介,可能最先付出制度代价。平台规模越大,越不是免责理由,反而是责任的起点。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知产力”(ID:zhichanli),作者:关隐达,36氪经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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