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校园:法治副校长成功化解校园纠纷
11月3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职能,助力学校成功调解了一起学生意外伤害赔偿纠纷,切实守护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初级中学的两名同班同学石某与邓某,在午休玩耍时发生意外,导致石某鼻子受伤。事发后,学校老师迅速联系了家长,并让石某家长送其去医院检查治疗,石某产生了278元的医疗费。在学校与家长沟通时,石某家长提出:“不能只算医疗费,带孩子去医院耽误了干农活,还应赔偿误工损失等共计1000元。”邓某家长在电话中回应:“我愿意承担一半的医疗费,其他费用不应由我出,这是小孩玩闹的意外。”校方多次与双方家长沟通,但邓某家长不愿到学校协商。由于双方分歧大,问题久拖未决,矛盾有激化并进入诉讼程序的风险。该校领导及时联系了法治副校长张志华,希望借助法院力量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
接到电话后,张志华立刻前往学校,详细了解事件经过。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他多次与邓某家长电话沟通,告知其事件的法律性质和可能的法律后果。在张志华的耐心劝说下,邓某家长终于答应到学校协商后续处理。
调解时,考虑到两名未成年人是同班同学,处理不当会影响同学情谊和他们的健康成长,张志华从避免诉讼成本、维护各方权益的角度出发,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还结合自己的校园调解经验,讲述了类似案例的处理结果。最终,在与校方数小时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家长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事后,张志华与双方家长交流,强调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指出家长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习惯。同时,校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

近年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十分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送法进学校”等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致力于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接下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关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聚焦未成年人的司法需求,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与学校携手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
原标题:《法护校园 | 法治副校长实质履职,妥善化解校园纠纷》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