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煤矿拍卖风波:股东用失效委托变更法人,警方介入调查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塔纳林沟煤矿(下称:纳林沟煤矿)三名股东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反映,该煤矿另一名股东秦宇数年前利用煤矿公章和失效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将自己变更为煤矿的法定代表人。此后,秦宇凭借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煤矿的采矿权及设备资产拍卖,且同一家公司均以起拍价竞得。为此,他们已向伊金霍洛旗(下称:伊旗)公安局报案。
9月15日下午,澎湃新闻致电秦宇,询问其2017年变更法定代表人及在纳林沟煤矿拍卖过程中被指控侵犯他人利益一事,秦宇仅回复“不方便”便挂断电话。
同日,伊旗公安局工作人员称,该案已转至该局刑警大队办理。
据伊旗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与登记注册股工作人员介绍,秦宇变更法定代表人是2017年的事,其不清楚当时情况,“若现在想变更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材料在线上办理即可。”

2017年3月,秦宇以纳林沟煤矿名义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供图
原法定代表人撤销授权后,股东将自己变为法定代表人
工商登记等资料显示,1986年,伊旗纳林陶亥镇政府投资30万元成立纳林沟煤矿,从事原煤生产销售,当时为集体所有制。2005年,煤矿转让给刘红军;2009年8月,法定代表人由刘红军变更为李文斌。2009 - 2011年,秦宇、陈瑞与贺云亮相继加入成为股东。2016年3月,秦宇、李文斌、陈瑞与贺云亮召开股东会议,授权秦宇全权负责煤矿生产经营及销售,定期组织召开股东会并向股东汇报经营情况。
贺云亮称,秦宇经营期间煤矿亏损严重。2017年1月,李文斌等三名股东将载有解除对秦宇所有授权内容的《合伙人(股东)决议》《撤销授权委托书的函告》《撤销合伙事务执行人的决定》通过EMS邮寄给秦宇,并在伊旗公证处工作人员见证下送达公证。
《撤销授权委托书的函告》要求秦宇收到函告之日交回煤矿公章、财务专用章、《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公证书》
贺云亮提供的邮政送达回证显示,秦宇于同年2月26日签收文件。但秦宇未按要求交回煤矿公章等材料,同年3月27日以煤矿名义向陶亥镇政府提交《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称因管理、生产变动,申请将法定代表人由李文斌变更为秦宇。
同月30日,伊旗国有资产管理局向伊旗原工商管理局作出《关于变更法人的函》,同意将法定代表人由李文斌变更为秦宇。此后,伊旗原工商管理局完成变更手续并换发《营业执照》。
2017年4月,李文斌发现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向镇政府、国资、工商等部门反映,但未得到纠正。
澎湃新闻询问时任纳林陶亥镇政府镇长陈立东,他表示“时间太久,记不清了”。
煤矿采矿权及资产被以起拍价拍卖,警方:正在办理中
2018年3月,因纳林沟煤矿欠山东兖矿集团设备款无力偿还,山东济宁市中级法院对煤矿采矿权进行司法拍卖,评估价1608.6万元,内蒙古向荣运输有限公司以1447.74万元起拍价竞价成功。
因其他债务问题,煤矿机器设备、井巷工程级房屋构建物及地上附着物被整体拍卖。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2024年8月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显示,内蒙古向荣矿业有限公司又以5316万元起拍价竞价成功。

纳林沟煤矿采矿权被以起拍价拍下。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内蒙古向荣运输有限公司2017年由内蒙古向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成立,2021年6月更名为内蒙古向荣矿业有限公司,即煤矿采矿权及设备资产均被同一家公司以起拍价拍得。
李文斌表示,他们怀疑拍卖中存在犯罪,已向伊旗警方报案并提供证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冯军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宏出具的《专家法律意见书》指出,秦宇、贺云亮、李文斌、陈瑞成立合伙关系,2016年3月 - 2017年1月13日秦宇为合伙事务执行人;2017年1月13日后委托撤销,秦宇无权代表其他三名合伙人经营煤矿。秦宇在其他三人不知情下利用失效授权委托书变更法定代表人并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属虚构身份。若有证据证明其将拍卖所得资产占为己有,涉嫌职务侵占罪;若证明其与内蒙古向荣矿业有限公司合谋骗取其他三人财产利益,则涉嫌诈骗罪。
9月15日下午,澎湃新闻再次致电秦宇询问相关情况,秦宇仍回复“不方便”后挂断电话。
同日,伊旗公安局工作人员称该案已转至刑警大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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