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券商的IT人员曝光了鼠仓,一家偷看了公募交易,一家偷看了直营趋势。

05-31 10:34

五月三十日,安徽证监局和吉林证监局同日披露罚单,两名资深券商IT人员因违规交易被严惩。


根据安徽证监局的罚单,时任中信证券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李海鹏因使用未公开的信息交易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213.14万元,并被罚款213.14万元。



吉林证监局没收了19.39万元的违法所得,并对邵某使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违法行为处以58.18万元罚款;对邵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非法交易股票的违法行为,勒令其依法持有股票,并处以30万元罚款。上述两项罚款总额为88.18万元。



以上两张罚单涉及的细节令人深思:


一是被罚款的两位从业人员均为经纪IT资深人员,可轻松获取大量基金、经纪自营账户及其他客户未公开信息;


其次,他们利用内幕信息收敛交易时间较长。李海鹏收购交易近3年3个月,邵某利用内幕信息收购交易9个月。此外,邵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非法交易股票时间近14年3个月;


第三,趋同交易量较大,李海鹏与高某瑞远基金趋同交易量达到2900.38万元,邵某控制的“杨某”证券账户与华泰证券直营账户趋同买入金额为3153.38万元,而邵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非法买卖股票金额接近3.5亿元;


第四,两地证监局对二人内线交易进行了严厉处罚,李海鹏被“没有一罚一”,共罚款426.28万元,对邵某内线交易“没有一罚三”,此外,即使邵某违规炒股亏损262.61万元,仍被罚款30万元。


与基金趋同交易“不一罚一”426万元


利用职位便利,李海鹏获取敏感信息,控制家庭账户趋同交易。


第一,李海鹏知道信息没有公开。高某基金于2015年4月24日成立,托管人为中信证券,开户营业部为中信证券上海恒丰路证券营业部。从2018年12月开始,李海鹏获得了中信证券CRM系统应用开发岗位的权限,可以获得中信证券所有客户的账户信息、资产规模、交易持股等未披露信息。2019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21日,李海鹏了解到高某基金持股、委托、当日交易记录等未公开信息。通过CRM系统。


第二,李海鹏实际上控制了“程某1”账户组。具体来说,李海鹏和程某2是夫妻关系,程某1和程某2是同胞姐妹关系,三人关系密切。涉案期间,“程某1”账户组3个账户均由程某2本人根据李海鹏提供的交易指令进行操作,李海鹏实际控制并决定了账户交易。李海鹏夫妇是“程某1”账户组的主要资金来源和去向。在涉案期间,“程某1”账户组使用的设备高度相同。


李海鹏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21日期间,控制“程某1”账户组累计交易128只股票,累计交易6只股票 483.8万元,其中,高某瑞远基金收购76只股票,收购2900.38万元,收购213.14万元。


李海鹏在听证会上指出了四项辩护意见,包括交易时间问题、佣金计算争议、起始时间问题、自主交易辩护等。,这些都被安徽证监局一一驳回,多维证据链锁定了违法事实。


邵某内线交易9个月,非法炒股超过14年。


邵某利用职务权限控制家庭账户,长期非法交易。


在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期间,邵某利用未公开的信息进行股票交易,并控制“杨某”证券账户,从事与未公开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在上述范围内,“杨某”证券账户与华泰证券直营账户收购58只股票,收购金额3153.38万元,收购股票只占72.5%,收购金额占59.06%,收购金额占19.39万元。


在2010年1月19日至2024年4月8日期间,邵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非法交易股票,控制使用“杨某”证券账户拥有、交易股票,扣除使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的部分,累计购买额度3.47亿元,售出额度3.45亿元,亏损262.61万元。


吉林证监局没收了19.39万元的违法所得,并对邵某使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违法行为处以58.18万元罚款;对邵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非法交易股票的违法行为,勒令其依法持有股票,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有关资料显示,2008年7月至2024年7月,邵某在华泰证券工作,是一名证券从业人员,其中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为分管投研系统建设负责人,因工作需要获得华泰证券X系统的访问限制,通过这个系统,我们可以实时获取华泰证券直营账户的未披露信息(投资建议包括股票信息、投资上限、有效期、投资理由等)。).


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邵某登陆华泰证券OA系统(X系统集成到华泰证券OA系统,相当于OA系统的一个模块。如果用户登录OA系统后有X系统权限,可以通过OA系统点击链接进入X系统)984次,平均每个工作日登录4.66次,得知华泰证券直营账户的股票名称、股票数量等未披露信息。


合规管理IT岗位需要筑牢“防火墙”


这两起案件表明,部分券商在信息技术岗位权限管理、异常交易监控等方面存在漏洞。对此,监管机构多次强调,要严格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建立关键岗位投资申请机制,加强技术监控手段。


不久前,IT相关人员被投资行为管理引导征求意见稿列为七类重点岗位人员实施重点审查之一。


今年4月底,中国证券交易所协会近日就《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导(实施)》进行了行业咨询建议。券商应结合从业人员的业务类别、岗位职责、接触内幕信息或未披露信息,重点审查关键岗位人员,核实分析监测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并做好详细记录。其中,对于提供业务信息系统开发、运行管理等支持服务的人员,应结合其业务信息系统权限进行审查,防止相关人员、配偶、利益相关人员利用未披露的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谋取或运输不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分析认为,随着金融技术的发展,IT人员在数据权限管理中的角色越来越关键。这种惩罚不仅仅是对个案的惩罚,更是“技术手段不能作为监管盲点”的明确信号,迫使券商完善全链合规风险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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