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审执联动”同使力,一人双案解决。

2024-12-02


近日,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哈尔套法院与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审判联动,高效解决了涉及同一人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


李夫妇是彰武县四堡子镇的村民。他们长期拖欠一家农业商店的种子化肥款,农业商店向法院提起诉讼。哈尔套法院范洪院长在审查案件材料时,发现李夫妇在我院仍有未完成的执行案件。随后,范洪院长主动与执行案件的办案人于洪沟通,决定联合审判执行。


据了解,李某夫妇家中的部分资产已被执行局查封,但其私自出售查封物,出售所得价款未交付法院执行,涉嫌犯罪。与此同时,李某夫妇育有两个女儿,经济困难。在认真讨论案件后,范洪院长和执行员于洪制定了联动计划。在法庭上发送开庭传票时,他们首先同情李夫妇支持女儿学习的困难,然后严格告知他们拒绝执行判决,私下出售查封物。最后,他们建议他们对家庭负责,并要求在诉讼开庭当天履行判决责任。


审判当天,经过深思熟虑,李夫妇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前往彰武法院执行局履行全部判决责任,然后前往哈尔套法院,在审判中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在法庭上履行。同一天成功解决了多起涉及同一被告(执行人)的民事诉讼和执行案件,充分展示了“法院审判联动”工作模式的显著成效。


这一审执联动方式具有明显的优势。应用实施思维,重视联动,建立机制,实现办案信息的实时共享和措施的协同进步,为工作提供便利,扫清障碍。通过一系列科学有效的联动措施,将实施外部威慑,让当事人清楚地认识到拒绝执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然后主动履行。这不仅从根本上减少了执行案件的数量和压力,而且显著提高了执行效率和质量,形成了审判和工作相互促进和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原题:“中国法院网:“审执联动”同使力,一人双案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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