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请查看北镇市人民法院关于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四十三项法律通知书。

2024-08-24

北镇市人民法院


四十三项关于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法律通知单


第一,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在订立合同时,企业必须确保合同内容的完善、详尽,并做好文件保存工作。一般来说,合同必须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标准、价格或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和违约责任。如果没有上述协议或协议不明确,双方之间的矛盾很可能是由于对合同内容的误解或一方故意利用未协议的事项牟利造成的。因此,完善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甚至维持与客户的长期关系非常重要。要特别注意电子合同,这些内容可以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形式有形地表达出来。,并且可以随时查看电子文本作为书面形式。


建议:尽量与客户签订一式多份详细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的完全一致,妥善保存。保存完好、内容详细完善的书面合同是公司证明合同权利的重要证据,也是公司诉讼成败的关键材料。电子合同要注意网上痕迹。签订电子合同的计算机应为专用计算机,以有效防止内容丢失。


2、如果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变更合同内容,企业需要保管具体内容(包括数量、价格、交货、付款期限等。)来证明合同的变更,并尽量减少网上变更。如果有必要,我们应该确保我们在网上留下痕迹,以避免在发生纠纷时承担维权不可能的不利后果。


建议:保管以下信息,以证明双方之间合同的具体内容: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发票、配送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协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信息。如果双方因合同变更发生争议,可以将储存材料作为证据支持自己的权利主张,避免因举证无法承担不利后果的被动局面。


3、公司要完善公章管理使用制度,保管好公章,否则可能会因为他人盗盖公章而危及企业利益。


建议:完善保管和使用相关公章的制度,避免偷盖、偷盖等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签订多份合同时,加盖骑行印章,并在合同的最后一行附近签署印章,以避免少数缺乏商业伦理的用户通过更换页面和添加来改变合同内容,损害您的权益。


4、公司业务人员签订外部合同时,公司应明确授权。企业主要通过员工代理实施业务行为,因此,员工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企业承担。因此,有必要明确界定业务人员的代理权限。


建议:尽量在相关证明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中详细列出授权事项、范围和期限,避免员工越权订立合同,让企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业务结束后,建议您尽快收回未使用的证明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如果业务人员辞职,建议您在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向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用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客户业务人员辞职情况。


5、如果您认为客户在与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或者您认为签订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您认为合同权利义务安排不公平,您可以申请法院撤销,但您必须在合理期间行使撤销权,如果您认为客户在与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或者您认为合同权利义务安排不公平,则法院将不予支持。


建议: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否则你将失去要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当然,你在撤销权行使期内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取决于你的证据是否充分。


6、签订合同时,要谨慎对待客户提供的格式合同,避免因不修改而限制权利。作为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在签订合同方便的同时,要特别注意提醒责任,要求合同另一方在格式条款处签字并注明“已阅读”二字。


建议:所有客户提供的格式合同都要高度重视关键条款,不合理的要争论。必要时不要怕麻烦,请专业律师协助审核。


7、如果企业为了保证合同履行而约定定金,但是很容易把“定金”和“定金”混为一谈。虽然“定金”和“定金”只是一个字的区别,但是意义上的差距很大。在签订合同时,经常使用“定金”,但法律并不明确其含义,一般将其作为预付款。若对方违约,“定金”支付方只能要求同等退款,而“定金”支付方有权要求双倍退款。若使用“定金”、“保证金”等字样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示,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退还,一旦我们违约,将双倍返还,法院将不能将其视为保证金。


建议:注意区分两者的含义,特别注意定金的双向担保特征,付款人也要认真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注意尽量不要违约,明确定金处罚的危害。另外,定金金额不宜过高,法律规定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的20%,超过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8、如果企业需要对方提供担保,应要求担保人明确表示担保意思,否则担保合同可能无法成立。尽量以书面形式给出固定担保合同或固化担保条款,确保合同发挥有效作用,确保合同全面完整履行。


建议:如果您的业务需要对方提供担保,请在与相关客户签订担保合同时,表达担保人为债务履行提供担保的明确含义,避免对方“负责处理”。、“负责协调”等含义模糊的表述,否则法院将无法确定合同的成立。


9、作为债务人,如果担保债务期满未偿还,应及时向借款人和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可能会影响债权的顺利实现。


建议:对于以“一般保证”方式保证合同担保的债务到期后未偿还的,请务必在担保期内向债务人和担保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对“连带保证”的使用 如果合同担保的债务到期后没有偿还,请务必在担保期内以可证明的有效方式向担保人明确规定其立即履行担保义务。在保证期内,如果你没有行使你的权利,担保人将免除你的担保责任。


10、企业还可以为业务需要向他人提供保证担保,在提供保证时要有效地明确保证范围、保证期、保证方式。


建议:在签订保证合同时,注明保证期间的起止点。若您与对方约定的保证期限长于两年,法律将视保证期为两年。如果没有明确规定,法律将视保证期为主要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虽然选择“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取决于你和客户之间的谈判,但“连带保证”或“一般保证”这两个字必须写在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1、若企业需要合同对方提供质押担保,应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以免影响质押权的建立或实现顺序。


建议: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立即与您的客户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只有借款合同而不办理登记手续,才会使你的权益失去实现的基础。不必要的拖延和拖延可能会使你的权利落后于你之前办理注册手续的其他公司。如果您的客户在签订贷款合同后拖延或拒绝帮助您办理抵押登记,建议您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帮助您办理强制登记手续。


12、若企业需要对方提供质押担保,则需要实际占用质押担保物(动产)或办理权利凭证出质登记。


建议:签订合同时,应立即与客户办理质押担保物的交接手续或权利凭证的质押登记。法院将无法保护您实现质押权请求,只签订质押合同,没有实际占用质押物或办理权利凭证的质押登记。


二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3、如果公司与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公共利益,则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责任严格遵守协议,全面履行合同。无论是单位名称变更、企业股权变更、法人代表、负责人、经办人变更,都不能成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这也是维护你和公司商业声誉的重要保障。


建议: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


14、经济形势的变化往往会导致商品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


建议:不要轻易选择主动违约、终止合同或提起诉讼等解决方案。与客户平等协商,寻找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更有利于减少损失。即使在诉讼程序中,接受法院主持的调解也会更有利于保护企业权益。不主动寻求调解,盲目等待裁决,不一定更符合你的利益。


15、由于是否付款和付款金额之间存在争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付款方式非常重要。


建议:在确定支付方式时,建议您尽可能通过银行结算,无论您是付款人还是收款人。现金结算可能会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你应该有效地清算证据和痕迹。


16、购买商品时,请注意及时验收商品。如果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请务必在法律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质疑。


推荐:验收货物和质疑要减少不必要的拖延,这将导致你失去索赔权。


17、送货时,请尽可能规范送货单的签署,以获得有效的交货凭证。


提示:尽量让对方盖上收货印章,另外,及时出具发票,完善保留物流发货凭证。


18、在谈判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你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商业秘密。请不要在谈判、履行合同甚至履行合同后泄露或使用这些信息,否则你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议:严格遵守商业秘密,遵守商业伦理,诚信为本。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准确的证据证明对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财产转移或资金被抽逃逃避债务、商业声誉丧失、债务履行能力丧失或可能丧失,应及时妥善处理,防止履行可能造成的损失。


建议:实时关注签约企业的经营状况,对于上述情况,及时行使不安辩护权,即及时联系对方,停止履行你应该按照合同规定先履行的义务,等待对方提供适当的担保。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没有提供适度担保,合同可以终止。


20、如果你的客户违约,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你都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违约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如果你消极对待,让损失扩大,法院将无法保护扩大的损失。


建议:不要因为对方违约而感到有理,要及时止损,消极对待或放任损失扩大,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对客户通知你终止合同而你对此有异议的情况。


建议: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质疑期限,请务必在约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质疑。如果你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提出质疑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无法支持;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质疑期限,请在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无法支持你对解除合同的异议。


22、如果客户拖欠货款,请注意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限一般为三年,要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


建议:为了保护你的权利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丧失,你可以在诉讼时效期届满前向对方发送信件或数据电子文件,以证明你的主张权利。你的信中必须有催促你尽快支付拖欠款项的内容。


第三,公司劳动就业注意事项?


23、在经济环境变化的情况下,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一些困难是很正常的,裁员要谨慎。


建议:不要轻易大规模裁员,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因裁员多而造成的法律风险,还可以避免伤害留职员工的企业归属感,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这也是你和你的企业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


24、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应遵循劳动合同法的民主程序,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必须向劳动者公示。如果忽视这一点,管理制度将不是企业就业管理的依据,公司将面临员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经济补偿的风险。


建议:注意保留职业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讨论和讨论规章制度的书面证据。保留员工守则的签名记录、管理制度培训的签名记录、管理制度的试题等。都是证明你的企业公示规章制度的好证据。


25、重视劳动合同的订立。


建议:先订合同再用工,最迟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仍在用人公司工作的,也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合同。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合同,请保留有效证据,如要求劳动者签订合同通知,以防劳动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然后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


26、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请尊重劳动者的选择,根据自己的意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建议: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书面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如果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公司应保留劳动者同意的书面证据,防止劳动者后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的工资,理由是应当订购但没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7、依法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公司的责任,请遵守。否则,公司将面临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的更大风险和成本的劳动者。


建议:及时支付。


28、企业可根据规章制度或与劳动者约定调整其职位或薪酬。


建议:在企业的管理制度或劳动合同中,规定或约定岗位和劳动报酬的变更,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对调整劳动者岗位和工资报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


29、试用期内,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者。为了保证您正确行使权利,建议您通过发送聘用函、劳动合同中约定、管理制度中的要求等方式,明确招聘条件,向劳动者公示录用条件。


建议:试用期内做好考核工作,及时终止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合同,否则实习期过后将需要支付较高的解雇费。


30、企业在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有单方面解除的权利,行使权利的方式要准确,否则可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你在公司的管理制度或员工规则中明确量化严重违纪和重大损害的规定,同时注意保留员工严重违纪、对企业造成严重损害和严重影响的事实依据,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证明。


31、企业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情况和程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依法及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建议:请注意遵守上述责任,否则将面临50%到100%的额外付款。、处罚风险甚至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32、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企业应当依法保证其离职自由,但也应当注意规范其离职行为。


建议:注意保留劳动者提交的辞职书等书面证据,证明劳动者是否依法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前或约定任务结束前解除劳动合同,给企业造成损失,可以主张劳动者支付直接经济损失。


第四,企业治理注意事项?


33、公司注册资本的真实性和充足性不仅有利于保护客户利益,而且与企业和股东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企业注册资本虚假或在经营过程中被抽逃,可能会导致企业股东失去有限责任制的保护,卷入债务人提起的诉讼。


建议:要确保注册资本的真实性,虚假注册不仅可能使你陷入民事纠纷,而且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34、如果你的合作伙伴没有履行投资责任,在公司对外债务的情况下,你可能要对你的合作伙伴的错误承担责任。虽然你可以在承担外部责任后向你的合作伙伴追回责任,但这无疑会增加你的风险。


建议:当你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时,一定要注意你的合作伙伴是否履行了投资责任。


35、由于公司成立时的注册程序比较复杂,一些设立者委托他人注册并代表他人签字盖章,极有可能引发纠纷,影响公司实际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建议:请务必亲自签署公司章程等法律规定,坚决避免他人代签。


36、虽然法律并不完全禁止隐名投资,但法律对隐名投资者股东资格认定标准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其中包含着较大的法律纠纷。


建议:尽量不要选择以隐名的方式与他人共同成立公司。


37、向他人收购公司股份可能会导致无法真正获得股份的风险。


建议:收购合同生效后,请务必尽快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38、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规定之一,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一旦发生争议,将成为法院判断多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依据。


建议:您在参与制定公司章程时一定要仔细衡量,谨慎签署。


39、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具有忠诚义务和勤奋义务。


建议:请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可能会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0、在经济环境变化的情况下,更需要全体股东风雨同舟,齐心协力。


建议:中小股东和控股股东也是公司的投资者。请善待中小股东,尊重他们的参与权和投票权,保护他们的知情权,保护他们的利润分配权等股东。


41、企业投资者之间存在分歧的处理应尽可能妥善,符合程序。


建议:建议你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解决争议。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请务必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方法和内容通知股东。如果你没有安全履行通知义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可能会被法院撤销。


42、由于各种因素,公司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能会结束业务。


建议:请注意按时履行投资者的结算责任。如果您忽视了清算责任,导致公司资产价格下跌、损失、损坏或公司账簿和重要文件丢失,您可能会直接承担子公司的所有债务。


43、企业经理要特别注意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的混合。一旦被认定为人格混合,“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单独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的单独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影响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负债”的规定,股东应当与公司一起承担债务责任。


建议:千万不要做以下几件事:股东免费使用公司资金或资产,不做财务记录;股东用公司资金偿还股东债务,或者向关联公司免费提供公司资金,不做财务记录;公司账簿和股东账簿没有区别,导致公司资产和股东资产无法区分;股东自身收益和公司利润没有区别,导致双方利益不明;公司资产记录在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用;其它情况导致公司与股东资产无法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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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标题:丁~北镇市人民法院关于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四十三项法律通知书,请查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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