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财务造假,这家a股公司需要赔偿投资者损失超过3000万元

2024-08-20

8月19日晚,聚力文化(002247)宣布,目前已获得304名有意向索赔的投资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预计304名投资者将损失总额3111.2万元。



公告显示,近日,聚力文化委托调解机构代表公司与有意向索赔的投资者或其代理律师沟通,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法院判决中评定的实施日期、曝光日期、基准日期和基准价格以及应扣除的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因素比例等因素,聚力文化估计应支付304名投资者总损失311.2万元。


聚力文化表示,上述估计损失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等规定作为未来资产负债表的调整事项,已计入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上述预计损失金额为公司根据现有数据计算的结果。如果后续增加类似索赔主张或企业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金额与公司预计的金额不一致,聚力文化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由于证券虚假陈述一案,聚力文化被投资者索赔,事件仍需追溯到聚力文化分公司美生元财务造假事件。


据了解,2016年至2018年,聚力文化子公司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生元”)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2016年、2017年、2018年聚力文化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录。


2021年8月,聚力文化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浙江监管局确认了聚力文化的虚假陈述,并对聚力文化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原告冯志芳以企业虚假陈述造成重大投资损失为由,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年11月,聚力文化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法院对原告投资人冯某诉聚力文化、余海峰、姜飞雄、禹碧琼、薄彬、胡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作出一审判决。



当时,法院判决上市公司向冯志芳支付12.82万元的投资差额、佣金和印花税损失,余海峰对上述聚力文化应付款项承担100%的责任;其他相关责任人对应付款项承担不同范围的连带责任。


2024年4月,聚力文化宣布,部分当事人拒绝接受一审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个判决是最终判决。


根据有关规定,在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5月27日之前购买聚力文化股票,并在2019年5月27日之后出售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发起索赔诉讼,因此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加入了索赔团队。 据报道,冯志芳案件被法院选为示范案件,这也意味着后续的同类案件可能会根据案件进行判决。


聚力文化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R&D中高档建筑装饰贴面材料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为了跨界到新兴行业,2016年,该公司以34亿元的价格从传统制造业跨界到游戏行业,收购了以34亿元为主营业务的移动游戏研发企业美生元。


在发布《关于投资者索赔的公告》的同时,聚力文化还发布了2024年中期报告:2024年上半年,聚力文化实现营业收入4.15亿元,同比下降4.66%;实现归母净利润2.22亿元,同比扭亏增盈。


聚力文化解释说,上半年,市场需求下降导致公司订单量减少,竞争加剧,公司主要产品平均单价也大幅下降。此外,在报告期内,聚力文化与北京腾讯达成和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冲回损失2.36亿元,因此母亲净利润大幅上升,扭亏为盈。


中期报告还显示,上半年聚力文化商品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但下降幅度低于产品价格下降幅度。2024年上半年,该公司营业成本为3.29亿元,同比下降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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