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这些词来形容,再好的文采也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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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叶伟民
我们在上一条推文中分享了一个行文禁忌:别用大词写细节。
有些读者在文末留言,要求详细说明,好建议,安排!
首先,我们模拟一个反例:
在这阳光的照耀下,世界似乎变成了一个由光明和希望构建的梦幻仙境。每一个生命都在这壮丽的光辉中绽放出最绚烂的色彩,谱写着一首关于生命和奇迹的赞歌。
这是典型的“用大词写细节”,光明而有希望,梦幻仙境,壮丽而壮丽,华丽,生命与奇迹,赞歌...大词一个接一个,好像写了很多,好像什么都没写。即使你努力写作,你的文字也会华丽。对于读者来说,左眼还是进进右眼,留不住东西,更别说感官冲击和代入感了。
原因并不复杂。大词激起意境,细节落入感官。两者的结合是不平衡的。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既然大词不称职,使用“小词”,或使用具体而准确的词语。
让我们再来看一些写阳光的作家之笔:
1、阳光从窗玻璃外面跳了进来,没有任何裂缝,几乎跳到我扔在椅子上的裤子上。
——余华的《西北风呼啸的中午》
2、阳光随意照耀,地面、楼窗、低矮的屋顶、古老的城市建筑和每一片新绿的树叶...到处都是炽热的光线,在炽热的喧嚣中震荡和飞翔。
——《务虚笔记》史铁生
这两句话是用具体的动词来形容阳光的。在余华的书中,阳光“跳”进来,干净利落,像一只铆足了劲的小动物。看完这个词,洒水、拍照、铺路都不香了。因为前者更具体,更有代入感,读者永远不会忘记。
同样,史铁生写阳光是“喧闹、震荡、飞翔”,不是介绍或描述什么,而是展示和构建一幅有声音、有动作、有场景(路面、楼窗、屋顶……)的画面,甚至有个性,让人读起来更加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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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用动词自然好,但也不是唯一的办法,你也可以用修辞来形容,比如。让我们再看两个例子:
3、当鹿走出院子时,云丹问:伙计,它看见我们了吗?云丹赤脚走进院子,在刚刚站起来的地方凝视着房子。他对阿巴说:看不见,阳光就像窗帘。
——阿来的《云中记》
4、路边野草高,脚踝高,一片茂盛。路上的阴影静静地,仿佛是用模具固定的,阳光斜射下来,看起来像一支铅笔。
——福克纳的《喧嚣与骚动》
阳光和水一样,看不见也有一万种形状。阿来想在门套内外写一个明暗的世界,所以阳光变成了一个窗帘;福克纳想写绿荫下漏下的光束,所以它就像一支铅笔。
无论是“窗帘”还是“铅笔”,读者熟悉的东西,一点点透明,淋漓尽致,远远超出你的拼命归纳,唠叨半天,最后还是越来越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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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品味这些句子,回头看,是不是比“辉煌、美丽”等道路商品的表达强多了?你可以马上试一试,描述一些东西。一旦有大单词和模糊的单词脱脑而出,立即按下。别偷懒,尽量去具化它,我相信效果会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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