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6.4亿元,“新能源汽车技术秘密第一大案”终审落槌
六年后,吉利诉威马案被称为“新能源汽车技术秘密第一大案”,最终被解雇。
汽车行业连续六年的知识产权纠纷并不少见,引起业界关注的是案件的赔偿金额:从一审700万元到二审6.4亿元,这也创下了迄今为止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赔偿金额的新高。
但是,业界普遍认为,这起知识产权“天价补偿”案件在新能源汽车行业引起的波澜可能才刚刚开始。
天价赔偿6.4亿元是怎么来的?
这件事要从八年前开始。
2016年,吉利旗下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近40名高管和技术人员相继辞职,其中大部分随后加入了威马及其相关公司。
2018年,吉利发现威马及其关联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中出现了一些以发明者身份离职的人员。双方近6年来开始了知识产权纠纷。
吉利认为,威马将在短时间内推出威马EX系列电动汽车,无需任何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涉嫌损害吉利的技术秘密。吉利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威马停止侵权,赔偿其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1亿元。
当时,一审法院判断威马支付了500万元的吉利财产损失和200万元的合理维权费用。然而,双方都拒绝接受一审判决,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本案是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和技术资源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掘的有计划、有计划的侵犯技术秘密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发文称,案件判决在停止侵犯技术秘密法律责任的具体方式、内容和范围、拒绝履行停止侵权等非金钱支付义务的延迟履行基金及其支付标准等方面进行了开创性探索。
有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决定威马支付吉利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约6.4亿元。
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小娟表示,本案适用于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的基础是侵权人的主观恶意和明确的赔偿计算基数。
“6.4亿元是2019年5月至2022年第一季度威马侵权利润的两倍处罚性补偿,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的侵权利润只计算补偿性补偿金额。我认为,历史上最高的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金额不仅反映了对知识产权侵权的严厉查处,也反映了吉利方因侵权而遭受的巨大财产损失,进一步体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姚小娟说。
业界热议:警示比执行更重要
尽管最终判决落槌,但根据威马目前的财务状况来看,吉利能得到实实在在的赔偿几率其实很小。
随着商店的不断关闭,威马已经被视为第一个被外界视为造车新势力的玩家。2024年1月3日,威马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该公司的预重组申请已被法院受理。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法学博士李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法院判决赔偿是对威马侵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属于民事赔偿。在破产清算中,大部分都是申报一般债务。威马现有资产在偿还破产费用和优先授权债务后,剩余资产由普通债权按比例偿还。吉利能否获得赔偿,取决于威马剩余资产的多少。但是在实践中,大多数破产清偿率都比较低。”李旻说。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吉利作为债务人能否偿还,主要取决于威马在偿还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障费、欠税后是否有破产财产以及威马的其他债权金额。
然而,这一判决的警告意义大于执行意义,这是许多业内人士的共同看法。
“即使威马很难支付相应的款项,有了这个可以称之为天价的赔偿金额,也足以时刻提醒业务主体为不正当竞争付出巨大代价。仅此一点,本案的意义就远远超过了赔偿6.4亿元本身。”姚小娟说。
事实上,在汽车行业,侵犯知识产权的纠纷并不少见。这一判决意味着类似的侵权行为将受到更严厉的打击,有利于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广良认为,这一案件的创新判决和对权利人的充分保护,作为涉及新能源汽车技术秘密的标杆案件,将对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经营主体、公众乃至国际社会产生深远影响。本案是一个具有多重价值的基准案例。从法律研究的角度来看,本案判断相关损害技术秘密的判断、停止侵害责任的细化和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具有很强的创新性,除了创造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历史新高的6.4亿元损失赔偿外,还展现了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充分维护权利人利益、激励创新、有效遏制故意侵权和不诚信行为的司法理念。
赵占领也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了同样的看法。“这对商业秘密权利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鼓励,对商业秘密侵权也起到了很大的威慑作用。”赵占领说。
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李邈表示,这是一个重要的判决。对于业界来说,这充分体现了司法部门对核心技术保护的高度重视。
李邈认为,这一判决对汽车公司具有借鉴意义。首先,要加强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控制,完善保密制度,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二是要规范员工流动管理,与核心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防范人才流失风险;三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侵权发生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维权。
“这一判决将有助于加强汽车行业的技术创新,汽车公司可能会提高保护其核心竞争力的概念,从而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李邈说。
姚小娟表示,这一判决尤其体现了司法对技术秘密保护的态度。本案的重点是技术秘密侵权,这一直是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难点和重点。“高价”赔额不仅提示公司特别是汽车行业加强技术秘密保护,还提醒其他公司不要依靠侵权来对待先进技术,而是要进行技术创新。
“从业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不要将原公司的技术秘密带到新公司。企业通过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来规避这种风险,劳动者也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法规,以防止疲劳。”姚小娟提醒道。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