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突放大招!
中国基金报 安曼
沉重,南京落户将进一步放宽!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落户合法稳定住所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显示,南京可以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在非南京的人员可以直接落户。
在这些房屋中,合法稳定的房屋只是通过购买、继承、赠送等方式获得合法的所有权房屋。
这个反馈的截止日期是2024年5月6日。也就是说,五一假期过后,南京很快就能实施“买房落户”的政策。
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
根据意见稿,只要在南京获得合法产权住房,就可以申请户口迁入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也可以申请户口迁移。
如房屋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则在申请落户时需与监护人一起迁入。
据了解,南京将于2018年2月1日开始实施积分结算。如果你想在南京定居,你可以通过人才结算或积分结算的方式将户籍迁入南京。
就在今年2月,南京刚刚大幅降低了积分结算门槛,取消了不少于12个月的社保缴费约束。将“参保情况”和“居住期限”两个基本指标的评分方式从“阶梯式”调整为“固定式”,使社保缴费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成绩占主要比例,简化积分计算方式,提高结算便利性。
二手房交易在南京回暖
近日,南京多区除了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外,还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楼市新政策,房票安置全市通兑,买房还送买车券...令人眼花缭乱。
四月三日,南京市秦淮区在其官网公布了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的操作细则,规定房票的适用范围可以全市通兑,购买商品房最多可以奖励5%,这一细则将于2024年4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为2025年4月17日。
4月7日,南京市栖霞区发布了房票安置细则,用房票购买商品房最多可奖励10%。参与房票安置的房屋包括征收安置房、商品房(包括房屋、公寓、商业、车库、储藏室等)。),执行日期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17日。
同一天,南京市浦口区也出台了最新版本的人才安居政策(征求意见稿)。新政对A-F人才有不同程度的购房和安居支持,其中A人才“一人一策,一事一议”,B人才申请购房补贴最高可达200万元。
四月十二日,南京市江宁区宣布购买新房或竞配建房的买家,最高可享受“总价2%” 购房补贴20万元,另外还可以获得购车券、文旅券等。
在一系列楼市新政的刺激下,南京二手房交易明显复苏。根据扬子晚报的报道,最新官方数据显示,上周(4月15日-21日),南京共售出2581套二手房,比上年增长9.7%,不仅突破2500套价格,而且创下年内单周交易量的新高。
然而,由于受市场价格下跌的影响,商家的主动性受挫,导致上市数量和上市价格也发生变化。
根据我爱我家南京研究院提供的数据,上周南京二手房新增1419套,环比下降12.4%,减幅较为明显;与此同时,新增上市房屋均价为28028元/元。㎡,环比也略有下降0.3%。该机构的研究人员指出,从上市趋势来看,业主的上市情绪仍然不高,新的上市数量不仅再次下降,而且远低于“金三”的平均水平。而且上市均价持续下跌,目前已降至每平方米2.8万左右,有进一步下跌的趋势。
下面是南京《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正文:
有关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部门、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经常居住地户籍制度,市局决定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地且实际居住在非南京户籍的,可直接落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当地城市地区。
适用范围
1.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取得合法产权住房)的本市城镇人员,可申请户口迁入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出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可申请户口迁入。
2.如果房屋产权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共同的,需要所有产权人协商确定其中一个申请户籍迁入,同时可以按照前款规定申请户籍迁入,本通知规定不再适用于其他共有产权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与监护人一起迁入。
处理要求三
(一)申请材料
户口迁移应当自己到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1.入户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证明了合法稳定的住所。
申请随迁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出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应当根据投靠结算情况提交证明材料。居民户口本登记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或者公安部门的人口信息系统可以查明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另一种关系证明。
房屋产权为两人以上人员共同的,应当提交其他产权人同意的落户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在提交本省户籍居民落户申请时,可以使用“苏通”APP中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网上功能凭证代替实体证件。经公安机关批准迁入后,需携带居民户口簿原件办理落户手续。
(二)受理审查
属地区级公安部门户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受理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申请,属地区级公安部门负责审核。
申请人可以通过“本省一站式”和“跨省通办”办理户口迁移,即申请人只需向拟迁移地公安部门提交申请,由迁移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无需前往迁移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其它说明
1.本通知规定的合法稳定住宅,仅指通过购买、继承、赠送等方式获得合法所有权住宅用房。
2.本通知规定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仅指登记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不能反映住宅用途,申请户籍迁移时还应提供《不动产登记材料查询结果证明》。
3.本通知自即日起实施,与我市现行户籍政策并行实施,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进行解释。
编辑:舰长
审批: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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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南京突放大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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