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小微企业的及时雨来了

2020-02-04


疫情终将过去,下跌也会过去,但这段时光,值得我们铭记!

春节假期结束了,肺炎疫情对各行各业的影响陆续显现出来。延期开工放在一边,隔离导致商业效率低下也暂且不谈,肺炎来袭首先拖累大消费行业:消费者“圈”在家中,消费需求从“吃穿住行玩”简化为“吃”(还是在家吃)。受此影响,小微企业首当其冲:

一些企业,收入下滑,面对租金、利息、工资等固定支出,遭遇现金流之困,直面破产危局;

一些企业开始谨慎决策,投资放缓、项目延期、减支自救;

还有些企业,不得不进入“冬眠”模式,经营活动全面暂停。

2019年,GDP增长的57.8%来自最终消费,31.2%来自投资,消费低迷、投资放缓,影响深远。2月3日开市第一天,上证指数大跌近8个点,不全是恐慌情绪。好在,扶持政策很快跟进了。

中央部委快速出台优惠政策              

2月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共涵盖五部分,30余项措施。

在扶持实体经济方面,主要包括信贷支持,资本市场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行业和企业定向扶持三个方面。相关的优惠措施,分别梳理如下:

(1)信贷支持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金融机构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2)资本市场支持

提高债券发行等服务效率。优化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工作流程,鼓励金融机构线上提交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发行申报材料,远程办理备案、注册等,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报或2020年第一季度季报有困难的,或者难以按期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可以申请延期。

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

(3)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行业和企业定向扶持

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此外,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降低服务收费标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在联合发文基础上,财政部还单独下发通知,进一步强调要加大对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创业担保贷款的财政贴息支持力度,优化受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2月3日,央行出手,1.2万亿的逆回购如约而至,切实为市场提供流动性保障。这些,还只是起点。

地方政府配套措施跟进              

中央层面政策发布后,苏州、上海、北京等地方政府相继出台配套措施。

2月2日,苏州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以下简称“苏惠十条”);2月3日,上海公布减轻企业负担四项措施,北京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以下简称“京19条”)。

三地打出第一枪,相信各地扶持政策很快就到。下面,简要对三地政策进行梳理。

(1)苏惠十条

“苏惠十条”率先发布,不仅赢得企业主和网友点赞,也得到商务部的点名表扬。详细来看,政策从“加大金融支持、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部署。

金融支持方面,突出“扶”。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融资成本降低,以及发挥政策性银行“国家队”作用。各项政策以鼓励和倡议为主,确保金融系统不因此出现大的风险。

稳定职工队伍方面,突出“稳”。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行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对因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视情况缓缴社会保险费。

减轻企业负担方面,突出“减”。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和税费,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负担。允许延期交纳税款,熨平疫情短期影响。最后,以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的方式,扶持中小企业集群发展。

(2)上海“四条”

上海发布减轻企业负担的四项举措中,并不单独针对中小企业,受众范围更广。

与苏州一样,上海也在缓缴社保、失业保险返还上做出了规定。同时,上海还宣布推迟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预计可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01亿元。

此外,还将通过减费、延缓缴费、增加补贴等方式,全方位扶持企业渡过难关。如对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

(3)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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