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私募投资近乎亏光,责任究竟在谁?

1天前
一个关键细节是,这只基金自成立起就未设置托管人,也没有约定止损线——这正是后续纠纷中沈某反复强调的核心争议点。

虽说金融产品遵循“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但花费百万购买私募却几乎血本无归,实在令人唏嘘,作为旁观者,也为投资者感到惋惜。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5年4月,投资者沈某通过长江证券认购了该基金,投入本金101万元。然而,基金成立后净值持续波动下跌。


最终,沈某投入的101万元仅剩20003.23元,亏损超过98%。


2024年,沈某不服气,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败诉后,他再次上诉。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对这起备受行业关注的私募基金投资纠纷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驳回沈某的全部上诉请求。


这意味着这位投资者的维权之路,最终以彻底失败告终。


一场持续11年的投资与维权历程


事情的开端,要回溯到2015年牛市接近尾声的时候。


2015年4月,沈某通过长江证券认购了“朝阳鸿逸1号证券投资基金”,总共投入本金101万元,对应持有基金份额1000161.6份,持仓成本为1.01元/份。


这款成立于2015年4月27日的私募产品,成立仅3天就完成了中基协备案,管理人为上海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产品最终运作状态为提前清算。


一个关键细节是,这只基金自成立起就未设置托管人,也没有约定止损线——这正是后续纠纷中沈某反复强调的核心争议点。


公开披露信息显示,2020年3月,该基金单位净值已跌至0.59元,本金几乎腰斩;2020年下半年,净值在0.62元至0.8元之间震荡,2021年底进一步跌至0.4元。


到案件审理阶段时,这只基金的单位净值已跌到0.02元,沈某持有的百万份额对应的资产仅剩20003.23元。



无法接受巨额亏损的沈某,在2024年将基金管理人向日葵投资、代销机构长江证券一同告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二者共同赔偿101万元投资本金、1万元律师费及全部诉讼费用。


一审法院审理后,以“无法证明机构存在履职不当情形,损失与机构行为无法律因果关系”为由,驳回了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不服判决的沈某随即提起上诉。2026年3月初,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沈某的全部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机构未履行适当性、信息披露与勤勉管理义务;


且案涉基金为开放式基金,沈某在持有期间可随时查询净值并赎回,他在知晓净值大幅下跌后长期未选择赎回,应自行承担市场风险带来的损失。


维权失败,责任到底在谁?


这起案件引发的最大争议点在于:投资者亏损近98%,却未获得任何赔偿,这场亏损的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


从司法层面来看,法院的判决有明确的法律与事实依据,机构在法律层面未被认定存在过错。


首先,在适当性义务履行方面,沈某已签署风险测评、风险揭示相关文件,其资产情况符合私募合格投资者标准,但他主张的“被诱导测评”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法院据此认定机构已完成适当性义务。


这也是绝大多数私募纠纷案件的核心争议点——据行业判例统计,超九成的私募投资纠纷中,投资者都会主张机构未履行适当性义务,但最终能被法院采信的,都需要完整的证据链支撑,仅凭口头主张很难得到认可。


其次,在管理人勤勉义务与信息披露义务上,二被告均已举证证明,通过多渠道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基金的月报、季报、年报基本按时完成披露,无证据证明向日葵投资在投资管理中存在违规操作、放任投顾越权的过错。


对比同类案件能更清晰地看到司法裁判的边界,2023年北京一起高度相似的案件中,投资者100万私募投资亏至1.99万元,法院最终判决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方需赔偿投资本金损失98.14万元及利息损失。



而在本案中,机构已完成信息披露义务,自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但从行业实操角度来看,即便机构在法律上无责,也不代表其不存在值得警惕的合规隐患。


案涉产品未设置托管人,虽然在合同中进行了披露,也符合当时的监管规则,但无托管意味着基金资金的安全少了一道关键的外部监督屏障,这也是私募产品爆雷的高频风险点。


私募踩雷事件频发,投资者保护还缺什么?


实际上,购买私募踩雷并非罕见现象。


近年来,私募产品巨亏、投资者踩雷的事件频频发生,从个人投资者百万本金近乎归零,到上市公司买私募巨亏,私募行业的风险事件持续引发关注。


例如,去年12月,上市公司圣元环保使用6000万元购买一只私募产品,亏损81%。


对应亏损金额约4692万元,亏损规模已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为挽回损失,公司已追回投资本金200万元,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举报。



从监管数据来看,行业风险出清的步伐从未停止。


根据中基协数据,2025年全年有523家证券类私募管理人注销登记,注销数量比2024年全年的518家还多5家。



图:2025年注销的证券私募管理人备案时间分布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更新)数据来源:中基协、界面新闻整理


截至2025年末,私募基金管理总规模已历史性突破22万亿元,百亿级私募机构增至118家。


尽管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迅速,但部分机构合规意识薄弱、内部治理缺失,导致各类违规问题屡禁不止。


这些真实且惨痛的案件,也给所有投资者敲响了警钟:投资从来不是稳赚不赔的买卖,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深水财经社”,作者:倪大九,36氪经授权发布。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