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纠纷引矛盾 法院调解树新风

3天前

婚约本是两情相悦的美事,可一旦感情破裂、婚约解除,彩礼往往会成为矛盾的焦点。近日,寿县人民法院新桥法庭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让这场剑拔弩张的冲突得以平息。


原告王某与被告薛某经媒人介绍相识,感情进展顺利,很快敲定了婚事。为了缔结婚约,王某通过媒人先后给薛某“万里挑一”红包、戒指、手镯、项链、彩礼款及见面礼等,总计23.7万元。2025年1月,两人按农村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本以为能开启幸福生活,可因性格差异,两人产生矛盾后分手,决定终止婚约。王某要求薛某全额返还彩礼,却因沟通问题激化了矛盾。薛某觉得自己在相处中也有情感付出,拒绝全额返还,王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对立情绪严重。若贸然开庭,不仅难以从根源解决问题,还可能引发新的冲突。于是,法官秉持“解法结更化心结”的理念,采用“细语和风”调解法,耐心开展调解工作。经过多次劝导,双方最终在法院见证下达成协议:薛某分三期向王某支付15.8万元彩礼款,纠纷得到实质性解决。承办法官表示:“彩礼退的是钱,立的是观念。”当两家人从“对簿公堂”转为“好聚好散”,改变的不只是纠纷的走向,更是对婚姻本质的重新认识——高额彩礼不是身价的象征,也不是感情的保障;及时止损、互相体谅,才是对两个家庭未来真正的负责。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培育简约文明的婚俗文化”。针对这起典型的农村高额彩礼纠纷,法官在调解中反复强调:彩礼是“礼”,不能变成“利”;婚姻始于爱情,不该沦为买卖。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正是寿县人民法院新桥法庭以司法力量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文明乡风助力的鲜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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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朱艳红


编辑:邢瑾


初审:杨萍


原标题:《彩礼返还起纠纷,法院调解促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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