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漫画解读】擅自挖路属违法,当心“挖”来罚单!
案例警示
2025年12月,蓬江城管执法人员在江门市蓬江区双龙大道巡查时,发现某商铺门前道路有违规挖掘痕迹,路面遭破坏,影响通行与市容。经查,涉事者无法提供道路开挖许可,属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开展调查、跟踪整改并立案查处,最终对当事人处以2500元罚款。
城市道路是城市基础设施核心,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与公共秩序,地下密布水、气、通信、电力等管线,关系千家万户生活与城市安全。因此,道路挖掘、占用需严格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挖,别因图方便“挖”出罚单。
漫画图解:
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执法流程
①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在人行道挖坑,立即上前制止并询问。

②经了解,该男子未向市政部门申请挖掘许可,属擅自挖路行为,执法人员拍照、测量取证。

③执法人员向男子说明挖路需先审批,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④执法人员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并同步普法。

⑤整改期限到后,执法人员复查,坑洞已恢复原貌。

⑥执法人员梳理处置情况,形成执法案卷。
⑦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文书。

普法课堂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有其他相关行为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等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别提醒:挖路前需提前审批
单位或个人若因生产生活需临时挖路,需提前向市政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详情可查看往期文章《【城管知识知多D】紧急提醒!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最高可罚2万元》
擅自挖路不仅损坏路面、影响市容,还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与市民生活,隐患较大。蓬江区城管局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此类行为,营造良好道路环境,保障市民出行通畅。
编辑 | 蓬江发布编辑部
来源 | 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原标题:《【城管漫画图解】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违法,小心“挖出”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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