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公安春节期间查处涉烟花爆竹案件近百起 处罚超百人

1天前

从四川泸州市公安局获悉,自春节前夕到现在,泸州全市公安机关一共办理了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5件、行政案件94件,对相关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及行政拘留等处罚的有100余人,同时收缴了各类非法烟花爆竹27500多件。


以下是典型案例:


案例一


江阳区公安分局龙透关派出所的民警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某医院的地下车库里停着一辆装载有烟花爆竹的车辆。经过调查,周某某驾驶的车辆没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却非法装载了20件烟花爆竹。


之后,民警又发现周某某在某小区内还非法储存了大量烟花爆竹,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595件。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因为涉嫌危险作业罪,已经被江阳警方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案例二


合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白鹿派出所的民警,在白鹿镇两重村李某某的住宅内查获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031件。


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并且对现场查获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收缴。


案例三


龙马潭区公安分局安宁派出所、治安大队在石洞高速路口拦截到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的车辆,查获非法运输的烟花1052件。目前,违法行为人已经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四


古蔺县公安局二郎派出所查处了一起在民房内大量储存烟花爆竹的案件。目前,涉案的嫌疑人已经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当前,泸州公安正在持续加强对各个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全力清查违规运输、储存、售卖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公安机关不断提高查处工作的“力度”“精度”“维度”,对违规的门店依法采取停业整改、吊销执照等处罚措施,对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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