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冲动泄愤纵火,75岁老人获刑11年!

2025-12-25

75岁的杨某林


因生活中一些琐碎之事对社会产生不满情绪


可他没有选择合理合法的途径来排解这种负面情绪


反而采取了放火的极端方式来发泄心中的愤懑


这一冲动的行为不仅烧毁了大片的山林


也彻底毁掉了自己原本可以安享的晚年生活



据微信公众号“惠水县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


12月19日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人民法院


依法对被告人杨某林放火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并在庭审现场当庭作出了判决


杨某林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案情回顾


公诉机关指控,2025年3月,被告人杨某林因生活琐事心怀不满,在惠水县好花红镇附近的山林中故意实施放火行为,导致大量山林被烧毁,其行为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的证据材料,被告人杨某林当庭表示认罪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林因生活琐事对社会不满,故意放火引发森林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造成的后果以及其具有的坦白、年满七十五周岁、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林有期徒刑十一年。


森林火灾


具有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的特点


扑救起来也比较困难


它不仅能在短时间内烧毁大量的林木


严重破坏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还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我国的法律法规对涉及火灾的违法行为


设定了明确且严厉的法律责任







冬季气候干燥


大风天气较多


火灾风险等级随之升高


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期


森林防火,是每一个人的责任


大家要增强防火安全意识,严格遵守防火规定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如果遇到森林火灾


怎样做才能科学逃生呢?


原标题:《太冲动!75岁老人如此泄愤,被判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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