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多国质疑“苹果税”:科技监管为创新护航而非设限
在亚洲市场,日本即将生效的竞争法案、韩国开发者的维权行动,和中国正在推进的反垄断监管、消费者联名举报相互配合,恰好证明了围绕“平台抽成”与“生态开放”的博弈早已在全球范围内展开,全球开发者群体已达成共识:封闭生态下的垄断定价,正在损害数字创新的基础,这本质上是数字经济时代市场公平与创新活力的再平衡之战。
平台霸权在全球的扩张是跨区域抗议浪潮出现的共同原因。苹果App Store对年收入超100万美元的开发者收取30%的提成,中小开发者可享受Apple Developer Program优惠计划,提成比例为15%。从2024年起,苹果在欧盟推出“替代市场方案”,对使用第三方支付的交易收取17%的核心费(Core Technology Fee, CTF),再加上3%~17%不等的额外费用(具体比例取决于是否使用苹果的服务器、通知等服务)。实际综合费率一般在17%~27%之间,部分场景接近30%。

此前,在美国,游戏公司Epic和苹果围绕抽成问题的官司已打了5年多,最新消息是联邦上诉法院认为苹果公司可以收取佣金,但不能按最初设定的27%收取。
由于不同区域政策存在差异,美国同行能享受更优惠的政策,欧洲开发者在竞争中因此处于不利地位。这种“不公平”在亚洲市场同样存在:韩国早在2022年就强制要求开放第三方支付渠道,如果开发者使用自身支付系统,苹果收取26%的佣金,若继续使用苹果支付,则仍收取30%。部分开发者反映,仅4%的费用节省甚至不足以覆盖第三方支付的渠道成本,相当于没有省钱;在中国,苹果的封闭策略更为彻底,不仅延续最高30%的“苹果税”,还禁止用户使用第三方应用商店和外链支付渠道,2.71亿中国iOS用户和数十万开发者只能被动接受。
苹果一直声称,其尽可能掌控应用分发和支付系统的控制权,是为了保护用户的隐私和安全。这种说法在全球市场都一样,甚至国内部分手机厂商也跟风模仿,通过“风险提示”“兼容性误导”等多层拦截机制,强制用户从自带的应用商店下载软件,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面对行业的诉求,亚洲主要市场的监管回应表现出强烈执行的显著特点。日本近期实施的《促进特定智能手机软件竞争法》附属草案,要求苹果开放第三方应用商店、支付渠道以及外链功能,禁止恶意合规行为。韩国则在2021年立法的基础上,近期由行业协会推动抽成透明化与反报复法案,与欧盟对苹果的持续施压相互呼应。今年7月《IT时报》曾报道,欧盟因苹果违反DMA规则,计划对其开出最高达全球年收入10%的罚单(按2023年营收计算约383亿美元),而苹果为规避监管,甚至暂停了欧洲市场部分AI功能的上线。
中国的监管路径具有更鲜明的本土特色:一方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加快推进《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的出台,11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要保障中小商家的权益、查处垄断行为;另一方面,针对苹果的反垄断维权已形成规模化力量——55名中国消费者联合发起行政举报,指控苹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中国的监管实践不是简单照搬海外模式,而是形成了“顶层立法+司法认定+行政举报”的三维架构,既回应了开发者的诉求,也兼顾了数据安全与市场秩序。
行业生态的连锁反应,正在改变全球应用市场的竞争格局。
在开发者方面,亚洲厂商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韩国游戏公司通过“受害案例举报大会”公开控诉,中国开发者则借助法律武器集体发声。多位出海企业负责人曾透露,更愿意布局政策开放的市场区域以降低成本。在平台方面,苹果在亚洲市场的被动合规态势已经显现,不仅需要应对来自中国行业和用户的举报与诉讼,还需要适应日韩的新规要求。
苹果在全球范围内面临的监管挑战,本质上是其封闭生态与市场公平需求之间的冲突。国内部分手机厂商也在监管压力下调整策略,简化了第三方应用的下载流程。更深远的影响在于,亚洲监管实践形成了多种模式——日本的“全链条开放”、韩国的“渐进式优化”与中国的“三维协同监管”,共同证明反垄断与用户安全之间并非零和博弈,苹果所说的“监管要求威胁用户安全”的辩解在各国多种监管路径面前可能站不住脚。
从欧洲的布鲁塞尔到韩国的首尔,这场数字生态的规则重构战已经全面打响。
这场博弈的最终结果,将决定未来多年数字经济的创新格局。科技监管的最终意义:不是遏制创新,而是为创新提供保障,让数字生态回归开放、公平、共赢的本质。
图片/ 豆包AI unsplash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IT时报”(ID:vittimes),作者:林斐,36氪经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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