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上海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规定

11-07 06:42

近日,新修改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发布,该条例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新修《条例》新增了陪护假制度,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赡养人可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带薪陪护假,若赡养人为独生子女还能再多两天。

江苏省也有相关假期规定。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至少5天的陪护父母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或晋级。

近年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30多个省市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在已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地区,独生子女每年可享有5天到20天不等的假期。具体情况见下表: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对于子女护理假的具体方案,可通过各地政务平台进行咨询。

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的父母护理假,可以一次性享受,也可以分次享受。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带薪护理假,应向用人单位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父母身份证件、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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