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引燃‘阻燃’硅藻泥,贵阳白云区厂房动火作业惊现火情
工厂类企业生产工作繁杂,火灾隐患较多,此类场所一旦起火,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10月20日,贵阳市白云区云环东路贵州中铝铝业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


(厂房火情现场)
接到报警后,贵阳消防立即赶赴现场处置。途中联系报警人得知,起火物为机械旁堆放的硅藻泥,无人员被困。

(火势处置现场)
消防员到场后发现,厂房内部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正向四周蔓延。消防员立即展开处置对火势进行压制,经过一段时间的紧张扑救,现场明火被完全扑灭。

(火势处置现场)
据初步判断,起火原因疑似有动火作业人员在厂房内进行氧乙炔切割时,飞溅的火星和残渣(温度可达2000 - 3000摄氏度)不慎引燃了附近存放的废弃硅藻泥。硅藻泥本是一种阻燃材料,但由于硅藻泥过滤轧机工艺油后附着了油污,遇明火后起火燃烧,造成火灾事故。
该动火作业人员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按规定完成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后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对过失引发火灾的动火作业人员给予了当场警告的行政处罚。

看到因动火作业引起的火情,让人再次紧张起来。动火作业是一项具有较高火灾风险的操作,若不懂或忽视安全防护工作,比如动火作业时未清理周围可燃物、违规动火、无证上岗、无审批作业,这些“心大”的行为真的极易引发危险,最终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例一:9月2日,贵阳市中山西路嘉福大厦阳台发生火情,消防员到场后紧急使用水枪将火势扑灭。经调查得知,徐某某在此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焊接时未清除周围可燃物,导致焊渣引燃隔壁帐篷。事后,徐某某被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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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5月7日,云岩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多部门组成检查组,分别在贵阳市云岩区蒋圆子餐饮店店内和贵阳三色阳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店内发现有人员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李某某、祝某某均在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情况下在店内进行动火作业。事后两家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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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动火一时松,火灾一秒钟。凡涉及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切勿心存侥幸,要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动火作业安全。为防范事故发生,有关单位和个人这些事项一定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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