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10个工作日到账
近期,经省政府同意,省医保局、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税务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对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作出调整,由原本发放给用人单位改为医保经办机构一次性直接发放给个人。

《通知》指出,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的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可通过线上、线下等途径将银行卡号等信息提供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会在职工提供完整准确信息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一次性发放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若职工在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未提供银行卡号等信息,生育津贴则按照原渠道发放给用人单位。
此次发放方式调整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调整后,办理流程将进一步简化,女职工无需递交申请材料,生育津贴发放效率得以提高,职工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也将提升。提醒各位孕妈,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记得及时登录“江苏医保云”APP或个人网厅完善个人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确保生育津贴能及时发放。
啥条件才能领?
医保别断是关键!
生育津贴是参保女职工独有的“生育福利”。只要在江苏省内缴纳职工医保,且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满10个月生育保险费(生娃当月也需缴纳),生完娃医保仍正常缴费,就可以领取。提醒想要生宝宝的家长们,一定要连续参保,避免因断保错过这个“生育红包”。
能领多少钱?
一个公式全搞定!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很简单,公式如下:生育津贴 = 基数÷30×天数。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江苏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计发基数乘以补贴天数即为实际津贴数额。若为难产情况,产假天数会从原来的158天增加15天,变为173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天数增加15天,生育津贴金额也会按新天数计算。
据悉,2024年,江苏全省共发放女职工生育津贴30万人次,总计83亿元。
25个省份将实现
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
据了解,预计到11月1日,全国将有25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尚未完全实现的省份主要有北京、天津、湖南、广东、广西、贵州和新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的统筹区占比近9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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