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真的是“新石油”吗?

09-03 06:39

人类似乎一直生活在以讹传讹的环境中,大数据时代也不例外,当下有一个在各界流传甚广的口号——“数据是新石油”。


这个说法最初由英国数学家克莱夫·哈姆比提出,本意只是类比数据和原油都需提炼才能发挥作用,是关于流程的一种比喻。但这个说法流传开来后,尤其是《经济学人》这类权威刊物宣称数据是最有价值的资源时,比喻的重心从“流程”转向了“资源”。于是,人们开始心安理得地谈论“数据挖掘”,就好像数据是沉睡地下的自然宝藏。不过,这个比喻极具误导性甚至很危险。在我们把这个时髦的比喻奉为圭臬,并将其嵌入产权制度基石之前,对它进行批判刻不容缓。


把数据比作石油,乍一听有道理,仔细研究却发现这是错误的。石油的逻辑是占有和消耗,一桶油被一方使用,另一方就永远失去了它,这就是经济学中的“竞争性”。而数据截然不同,同一份数据可以被千万人同时审阅、复制、分析,不仅不会受损,价值还可能因更多人使用而增加。并且,石油稀缺且不可再生,引发人类分配和争夺的焦虑;数据丰富且可再生,还能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不断催生,考验着我们聚合和分享的智慧。用适用于竞争且稀缺资源的规则,去治理非竞争且丰裕的数据世界,这种错位非常明显。


此外,石油是纯粹的物质,与人格无关。数据却常常代表“我们自己”,是我们行为轨迹、思想偏好、健康状况的数字化投影,天然带有人格尊严和隐私价值。将数据物化为石油的危险在于,它用看似中立的经济学术语,抹去了数据背后的人,也遮蔽了规制者应正视的伦理、人身权利和数据安全问题。


这种根本性的认知错误,正把我们的法律和政策思考引入陷阱。在中国,改革开放通过明晰土地、资本等传统生产要素的产权激活了要素市场,取得巨大成功。这导致我们形成了路径依赖和思维定势,遇到新的生产要素就想先“确权”。于是,把为稀缺物品设计的产权制度套用到丰裕的数据资源上,看似诱人,实则是刻舟求剑。在数据领域,人为设立产权壁垒、制造稀缺假象,只会导致僵化和停滞。


支持产权话语的人常提及“公地悲剧”和“搭便车”理论。他们认为若无明晰产权,数据会被滥用至枯竭。但这是理论的错用,数据的非竞争性使其不会被用光,数据领域真正的风险是“反公地悲剧”,即过多权利人各自声索,导致交易成本过高,数据价值无法发挥。而“搭便车”指责在信息世界也不合理,信息分享传播产生的正外部性和溢出效应往往大于原始生产者的损失。法律若禁止一切“搭便车”,会损害社会整体福祉,这正是产权话语教义的不良影响。


言辞的比喻塑造了我们的现实。当我们使用石油比喻时,不自觉地把数据处理者想象成勘探矿工,忽略了他们与数据背后的真实法律关系,隐匿了更复杂的法律维度。这类流行比喻不只是修辞点缀,还会塑造政策框架、锚定法律论证,催生未经审慎考察的法律和政策。


我们正处在十字路口,是继续遵循充满谬误的石油比喻,还是寻找更契合数字世界本质的新路,这不仅是理论选择,更决定着大数据时代的制度根基。


(作者沈伟伟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博士,研究领域为宪法学、比较宪法、网络法,专著有《网络规制研究》,译著有《网富论》《代码 2.0:网络空间中的法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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