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火车出行,出发前再核对禁带物品清单

09-02 06:54

铁路上海站整理了一份乘坐火车的部分常见携带品指南,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日常用品类



含75%酒精的消毒湿巾可携带。



花露水、风油精、香水、喷雾、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式压力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



冷烫精、染发剂、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1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600毫升。



充电宝、锂电池需标志清晰,单块额定能量不超100Wh(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



指甲油、去光剂累计不超50毫升。



安全火柴不超2小盒,普通打火机不超2个。



香烟不超50条,电子烟限量携带,乘车时请勿使用。


食品类



发热包主要原料为镁铝粉的自热类食品禁止携带。



酒类饮品需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24%≤酒精体积百分含量≤70%时,累计不超3000毫升。



作为食品且经封闭箱体包装的肉禽蛋品、鱼、虾、蟹、贝、软体类水产动物可随身携带,需妥善保管。



榴莲、臭豆腐、螺蛳粉等需密封包装,请勿在车内食用。



腊肠、火腿等熟食可携带,要妥善保管。



水饺、汤圆等保质期较短的食品需密封包装,谨防变质。



食用油需密封包装,妥善保管。


工具类




剪刀、水果刀、美工刀、菜刀等日常刀具,刀刃不能超60毫米。



自行车、平衡车等需使用硬质包装物包装,禁止在车站和列车上使用。



折叠婴儿车、轮椅、露营车可携带,注意尺寸。



小型无人机禁止在车站和铁路沿线使用。


禁止携带类




易燃易爆物品(如烟花爆竹等)禁止携带。



毒害品、腐蚀性物品禁止携带。



蓄电池、电动车和汽车电瓶禁止携带。



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禁止携带。



干冰(或用其作为冷却剂的物品)禁止携带。



管制器具禁止携带。



放射性物品禁止携带。



感染性物质禁止携带。


资料:铁路上海站、上海发布


编辑: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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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提示】火车禁带物品清单,记得出发前再检查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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