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7部门联合发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5-08-29

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持续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旨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增强市场信心,推动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该措施从8月13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通知涵盖20条具体措施,涉及降低购房者成本、保障购房者权益、助力房地产企业解困、提升住宅居住品质、支持白名单项目融资以及合理把控土地和住房供应量等多个方面。


落实契税优惠政策。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按1%的税率征收;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契税减按1.5%征收。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征收契税;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按2%征收契税。


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享受退税优惠。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额退还已缴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个人所得税。


优化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所购商品房属地内无原有商品住房的,购房申请贷款一律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统一不低于1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降低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首套房利率从2.85%降至2.6%,其他期限利率同步调整。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降低按揭贷款保证金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已超过2%的楼栋,借款人在通知印发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将超出2%的保证金退还至监管账户;商品房项目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办理“期转现”时,每办理一户退还该户保证金。


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单人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户,夫妻均缴存公积金的购房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元/户;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以及两个及以上子女家庭的公积金缴存人,最高贷款限额可上浮。


深化“带押过户”服务。推行住房“带押过户”,符合交易登记条件的二手房可“带押过户”办理房屋交易和转移登记。买卖双方与贷款银行达成一致后,签订“带押过户”相关文书,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程序办理过户手续。实行“土地带押过户”新模式,将土地过户、新抵押权设立与老抵押权注销登记、双预告等五类业务优化为“转移登记+抵押变更”两类业务合并办理。


鼓励居民住房“以旧换新”。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搭建“以旧换新”平台,建立房源库、降低佣金、减免评估费;鼓励市属国有企业按市场评估价收购有“以旧换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引导购房人在“以旧换新”房源库内购买新建商品房。


维护进城购房农民既有权益。进城农民在中心城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继续享受原户籍地政策,也可自主选择享受城镇居民政策待遇。申请办理城镇常住户口的,原有宅基地予以保留。


购房人子女享受市民同等教育待遇。外来人员在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以及中心城区居民跨区购买商品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时,与属地城镇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由属地区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的,网签备案合同等材料可代替房屋不动产权证作为入学申请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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