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祖孙三人被邻居杀害案今日开庭,家属不认可凶手精神疾病鉴定,盼重判
备受关注的“广东廉江一家三口被邻居杀害案”于今天(8 月 18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事件回顾
2025 年 3 月,36 岁的女子潇潇(化名)刚生产完不久,带着两个孩子回廉江市东涌村的娘家暂住,陪伴父母。
3 月 27 日晚上 19 时 45 分左右,悲剧发生。同村村民叶某某骑着摩托车持刀冲进潇潇娘家,残忍杀害了潇潇、潇潇母亲和大儿子三人,小儿子在睡梦中逃过一劫。

凶手叶某某 40 岁左右,住在离被害人家约两百米远的地方。
那么,他为何做出如此残忍的举动呢?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叶某某因臆想被他人释放毒气加害,且汽车打不着火,认为这两件事都与同村叶某(潇潇的哥哥)有关,便拿上两把菜刀找到叶家。虽未找到叶某,但看到潇潇等人坐在家门口,随即下车持刀砍击三名被害人。
案件争议
起诉书认为,被告人叶某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被害人家属提供的廉江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照片显示,鉴定意见为:一,叶某某经鉴定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二,被鉴定人叶某某在本次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可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对此,潇潇的家人并不认可。他们表示,叶某某和他们是同村人,从小就认识,叶某某从前一直有正常稳定的工作,村里人也从未听说他患过精神类疾病。
由于不认可叶某某的精神鉴定结果,潇潇的家人已向法院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再次鉴定,但目前未收到回复。

潇潇的家人称,事发后,凶手叶某某的家人从未表达过歉意,也未提出赔偿。被害人家属现在不想提出民事赔偿,只希望法律严惩凶手。

被害人潇潇的丈夫表示:“杀害我家三条人命,他没能力赔偿,也赔不起,要求重判。不能让他以精神病之名逃避法律责任和追究。”
据悉,今天上午本案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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