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财眼:江苏泰兴农商行因多项违规被罚款249万元

07-22 07:06

凤凰网财经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官网消息显示,江苏泰兴农商行因7项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被警告并罚款249万元。


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1. 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 违反银行卡收单管理规定;


4. 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


5.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6.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时任江苏泰兴农商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叶某兵,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被罚款2万元。



上述“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规行为,依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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