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优化高校毕业生租房与生活补贴政策
07-22 06:21
为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长春就业创业,长春市对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作出调整,将原有政策拆分为两项,并重新明确申报时间、受益人群、补贴标准等具体内容。

今年,长春市把“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调整为“就业生活补贴”和“就业创业租房补贴”。一方面,两项政策的适用人群有别,“就业生活补贴”主要面向企业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基层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就业创业租房补贴”则主要针对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另一方面,补贴标准也不完全一样,博士研究生每月可享 2500 元、硕士研究生每月 1500 元、本科生每月 1000 元的“基础部分”补贴,其中“就业生活补贴”除基础补贴外,符合条件的还有增发部分。

长春市人才服务局青年人才服务处副处长黄克峰介绍,针对驻长国家级科研院所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由符合长春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引进的,且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当年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增发 800 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增发 500 元、重点院校的本科生每人每月增发 300 元。

据悉,政策申报截止时间调整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所在自然年,即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申报时,可通过“灵动长春”小程序——“政策直达”平台中的“大学生政策专区”进行申请。
编辑:王奇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