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件数据的公示

05-11 09:39

有关向案外人的问题


公示发放执行案件数据


为有效巩固实施案件清理结果,加强实施案件管理,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确保实施案件分配规范有序、及时高效。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实施案件公示制度》的规定,今年第二批向案外人发放实施案件信息将于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17日公示。


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益相关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上证据材料,由我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我院将按照执行案件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联系人:贾博文


监督电话:0468−3811062


特此公告。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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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件数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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