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导组到博兴法院督导调查督察工作

2024-12-02

11月27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主任张魁海一行前往博兴法院进行专题督导调研,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周超及相关从事审务督察工作的同志陪同调研讨论,以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加强审务监管,持续增强法院干警纪律意识和履职理念。



张魁海解读了《人民法院审查督察工作规定》,结合工作实践,详细说明了督察工作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工作流程和纪律责任。与此同时,结合具体案例,对全市法院审理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三项规定”填报中的不规范问题等进行了汇报。我院工作人员汇报了我院审查督察工作的发展情况,双方就日常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交流。




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地位,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全面把握和落实中央、省、市委、上级法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审查督察工作的要求,提高对督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主动监督”理念,提高履职能力。二是加强督察队伍建设,促进督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配备强大的检查员团队,在检查员岗位上安排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尽职尽责、敢于承担责任的优秀干部,保持人员相对精干稳定,确保有人能做好工作。与此同时,重视法院内部廉洁督察、法院外部特约督察队伍建设。第三,要编织密度体系中外监管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协同作用,构建“大督察”工作格局,确保法院督察工作整体质量提高和效率提高。第四,要脚踏实地地处理问题线索,严格处理违纪违法案件。加大监管和纪律问责力度,敢于督导和检查,真正督导和检查,实现“处理一个案件,教育一个区域”的良好效果,形成强大的威慑力,进一步营造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


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


原题:三强三优|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导小组到博兴法院督导调查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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