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写错时间,男子出狱近9个月后再次被拘留,家属希望法院道歉。

2024-10-31

2022年,卫某某因犯有敲诈勒索罪和虚假诉讼罪被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但是,2021年1月被拘留的卫某某,判决却把他的刑期起始时间写成了2020年1月。他应该在2025年被释放,并于2024年1月出狱。


今年10月12日,卫某某再次被拘留。前几天,卫某某的家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从法院了解到,法院发现当时的错误需要纠正,于是他们再次拘留了卫某某。新的刑期从再次逮捕的时间开始,持续了一年。目前,他们从拘留中得到的消息是,卫某某已被转移到牢房拘留。


近日,内蒙古乌拉特前旗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案是法院错误造成的,检察院介入。乌拉特前旗所属的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基层法院已经有了处理结果,可以联系基层法院。然而,乌拉特前旗法院的许多部门目前拒绝回应此事。


判决书写错了时间


男子出狱近9个月后再次被拘留


红星新闻记者从卫某某提供的判决中看到,卫某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判决中括弧的一段内容提到,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20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止。


判决书写下了2020年的拘留时间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判决开头,卫某某在2021年1月20日因涉嫌犯罪被乌拉特前旗公安局拘留。换言之,卫某某的实际拘留时间是2021年1月20日,因此,出狱时间应该是2025年1月19日。


卫某某家属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的卫某某释放证显示,卫某某服刑期间未加刑或减刑,实际执行刑期与判刑期一致,均为4年。释放证还显示,卫某某于2024年1月19日“因出狱而被释放”。


卫某某的释放证明


记者了解到,卫某某今年55岁,有一儿一女,女儿已工作,孩子还在读初中。


卫某某的女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去接爸爸出狱的时候,但是她之前不知道判决写错了时间,判决一直在爸爸手里。她以前没见过。疫情期间,爸爸被抓被审,家人不知道具体情况。


卫某某的妻子席女士说,丈夫出狱后一直在乌拉特前旗工作,而她则在外地工作,两人见面不多。十月十二日,孩子告诉她,爸爸的电话已经很久没有打通了。没有联系卫某某的他们选择报警,没想到却接到了看守所的电话。拘留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卫某某被拘留,让家人送衣服。当他们把衣服送到拘留中心时,也没有看见卫某某,只能把衣服放在门房里。


席女士说,之后他们联系了法院,才知道卫某某因为法院判决错误被提前释放,卫某某出狱近9个月,需要重新入狱,执行最后一年的刑期。


卫某某案的辩护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22年法院在网上开庭时,检察院对卫某某有三项指控,他试图驳回其中两项,但只有一项成功。卫某某不知道辩护规则,对她不满。所以,审判结束后,他并没有继续关注这件事,也没有注意到判决中的时间错误。辩护律师还提到,卫某某今年夏天联系过他,想请他吃饭,但他拒绝了。


法庭称再一次拘留系统“改正错误”


上级法院表示,涉案法院已有处理结果。


根据席女士提供的一段音频,法院工作人员在与家人的沟通中指出,判决中的执行日期是错误的,因此有必要执行缺失的一年刑期,刑期从被再次拘留开始。


席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音频中的法院工作人员是判决书中的审判长尚某某。家属和尚在法院见面交流。对方说卫某某再次坐牢是因为他们发现错误后改正了,但是他们没有给家人提供逮捕证等书面材料。原因是他们已经给了我。


10月23日,记者致电乌拉特前旗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可以联系尚某某了解具体情况,但尚某某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卫某某案件的另一名审判员表示,案件不是他自己的责任,而是他应该向审判长员询问。10月24日,乌拉特前旗法院刑事立案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办法谈这件事。”


10月24日,乌拉特前旗纪律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该案应该是法院的错误,但纪律委员会没有介入调查,而是检察院介入。同日,乌拉特前旗检察院负责刑事案件的第一检察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听说过这个案件,需要询问具体的经办人。但是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电话不能再接通了。


10月28日,乌拉特前旗法院上级法院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立案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案基层法院已经有处理结果,可以联系基层法院。同日,记者再次致电乌拉特前旗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情况已经反映给分管领导,不知道该怎么办,并表示法院负责推广的工作人员会联系记者。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家人希望法庭道歉


律师表示,法院内部责任不影响刑期执行。


席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作为家庭成员,他们不能接受法院的“改正错误”。上次卫某某被判刑的时候,孩子还小,但是现在儿子已经三年级了。目前她还没有告诉孩子这件事,怕影响孩子的学习,只好放弃工作,回家陪孩子。


席女士说,她的要求是让卫某某在原定的2025年1月19日服刑,法院书面道歉,对家庭的影响负责。


针对此事,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超律师告诉记者,判决错误是一项明显的工作失职,相关人员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司法机关发现错误后进行纠正,当事人少执行的一年刑期当然要重新执行。余超提到,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因过错导致诉讼和执行文件内容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给予警告、记录或者记录大于处分。但是法庭内部追究责任与当事人继续服刑无关。


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航远律师表示,这种司法错误应该通过相关程序进行纠正,相关人员应该承担责任,但当事人不能称之为受害者,因此不能向法院追究责任。


原标题:“判决书写错时间4年,刑期改为3年,男子出狱近9个月后再次被拘留,家属希望法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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