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买房最高补贴10万元,明年年底前缴纳契税,50%发放优惠券。

09-08 06:29

四川泸州


9月5日,四川省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州市财政局等6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自2024年9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为2年。


其中,政策明确积极支持购买现有商品房。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在试点地区以合理价格购买现有商品房作为配售租赁住房,金融企业支持购买贷款。鼓励国有企业购买养老、托儿所等公共服务用房的现有商品房。


购房者(自然人,相同)在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范围内(包括中心半岛、城北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高坝组团、沙茜组团、纳溪组团、泰安-黄宝组团、安宁-石洞组团)购买活动名单内的新建商品房或一手停车位(车库)并完成网上签约备案的奖励补贴。单个房子,单个车位(车库)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


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建筑面积补贴600元/平方米,单套住房补贴总额不超过8万元;对于符合我国政策的家庭,户籍在泸州市,按建筑面积补贴800元/平方米,单套住房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购买一手停车位(车库)的,给予1万元/个补贴。


购房者已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包括中心半岛、城北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高坝组团、沙茜组团、纳溪组团、泰安-黄邈组团、安宁-石洞组团),并按缴纳契税的50%发放优惠券。


政策要求加大购房政策支持力度。取消首套住房和第二套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如果购房者在本市范围内购买新房,如果他们在拟购房的区县没有住房,他们将被认定为第一套房。支持商业银行按规定的住房数量办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施跨代住房公积金互助,支持存款人在购房时申请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