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追溯码”在全国范围内落地,国家医保局要求“应扫尽扫”
IT 世家 8 月 19 日消息,药品追溯码加速落地,国家医保局多次点名“药品追溯码”。8 月 8 日本,国家医保局宣布召开会议,明确指出:加快推进药品追溯码“应扫尽扫”。
根据国家医保局的说法,药品追溯码是印在药品包装盒上的。 20 位唯一代码,相当于每一盒药物的“身份证”,是药物一出生就被赋予的象征信息。

国家医保局表示:“目前我国药品种类繁多。以全国零售药店的销售情况为例。在过去的一个月里,零售药店实际销售的药品高达 21.33 成千上万的人经常在选择药物的时候眼花缭乱,左右为难,甚至不小心买到了假药。为了保护人民的个人购药利益,国家医保局启动了医保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各省率先进行试点城市,在医保结算端采集药品追溯码,提高药品治理能力,提高效率,实现药品来源信息清晰可追溯。,有效地防止假药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同时流通。
IT 世界注意到,多年前就提出了“药品追溯码”的相关问题,2018 2008年,国务院发布《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物信息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18〕35 号;2019 2019年发布《药品信息追溯系统建设指南》和《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两项信息标准通知(2019年 年第 32 号);2020 2008年,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药品追溯标准规范的解读》;2022 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发布《药品追溯码标识规范》 2 信息化标准通知(2022 年第 50 号)。
2024 年 4 月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公室〔2024 ] 38 号。
7 月 10 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药品采购中应用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通知,要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扫码采购”: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时,认真落实扫描追溯码,做到“逢采必扫”,追踪信息迅速上传到购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追踪系统。
目前,“药品追溯码”试点已在辽宁沈阳、河南安阳、海南海口、福建厦门、陕西榆林、内蒙古乌海、湖北武汉、安徽马鞍山等地启动。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