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博白县有村民反映矿业企业超范围采矿。村主任:问题已报告。
广西博白县水鸣镇大光村拥有丰富的花岗岩矿山资源,但也给当地村民带来了不少苦恼。近日,大光村有村民向《ThePaper》报道称,该村有两家矿山企业开采,但两家矿山企业开采超范围,导致当地村民挖掘祖坟,破坏水源。8月17日,大光村村主任宾春锋告诉《ThePaper》,村民反映的问题已经上报。

大光村村民反映,自从矿业企业在村里挖掘花岗岩以来,当地的生态就受到了破坏。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据村民介绍,广西博白县德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天矿业有限公司)是该村第一家采矿花岗岩的矿企,因非法采矿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2022年7月博白县法院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德天矿业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注册,经营博白县水鸣镇大光村工程花岗岩矿业开采、加工、销售。2019年3月22日,该公司变更了法定代表人为刘才;2020年8月27日,变更法定代表人为刘凯;2021年8月10日,变更法定代表人为周行荣。经有关部门检查发现,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德天矿业公司在博白县水鸣镇大光村工程用花岗岩矿口采矿过程中,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进行采矿。经过鉴定,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为39.91吨,价值超过1277万元,造成我国矿产资源损失超过528万元。

玉林市中院作出的判决(部分)。
博白县法院判决德天矿业公司犯非法采矿罪,判处罚款20万元,赔偿我国矿产资源损失528万元,并根据博白县林业局的需要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刘才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五个月,罚款5万元。
经过一审判决,刘才因举报暴露了公司大股东李林的犯罪事实,有立功情节等理由上诉。2022年12月,玉林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改判刘才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判缓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据大光村村民介绍,2021年1月德天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广西北恒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恒达矿业有限公司)再次入驻村内采矿花岗岩。村民们表示,北恒达矿业有限公司也超范围采矿,严重破坏了当地村民的祖坟、房屋和水源等生态环境。
大光村村民张贴的通知
该报还注意到,2022年9月,博白县应急管理局责令北恒达矿业公司停止矿山建设,限期改正,并因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罚款19万元;2023年2月,北恒达矿业公司因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原因,被玉林市应急管理局罚款5万元。
8月17日下午,大光村村主任宾春锋告诉本报,北恒达矿业有限公司取得了《采矿许可证》,“自然资源局批准给他们750亩(采矿范围)”,但村里已经报告了是否超范围采矿,需要主管部门认定。宾春锋说,在北恒达矿业公司的挖掘过程中,一些村民确实表示,他们的祖坟在谈判失败后被挖掘。“警察也来过,但由于坟墓不见了,无法确定是否是因为挖掘而被挖掘的”。对于这一点,记者多次联系水鸣镇镇长淞秀斌,截至发稿前,未得到回应。
八月十八日下午,ThePaper联系北恒达矿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功胜,一听大光村采矿情况,立即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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