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岚山:联动合作 益心向海守护“海洋蓝”
近日,日照市岚山区检察院、法院、海洋发展局联合开展了岚山水域公益诉讼生态补偿放流活动。
邹某在日照市岚山区检察院前期办理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中,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野生黄芪2万多KG,其非法捕捞行为破坏了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损害了公众利益。
邹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需承担刑事责任。为了维护公众利益,依法恢复损害的海洋生态环境,日照市岚山区检察院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同时,向区法院提起公诉,要求法院责令邹某承担海洋碳汇损失,通过增殖放流修复损害的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或承担相关修复费用。邹某自愿缴纳海洋碳汇损失后,采取了增殖放流的补救措施,对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进行了修复。

8月12日上午9点,在相关单位的协助下,岚山水域放流了310多万尾河虾苗,一尾河虾缓缓放入大海,在这片水域定居繁衍生息,充分修复了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到目前为止,邹某已经通过增殖和放流完成了修复损害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责任。
通过联合创新的生态修复方法,公益诉讼补偿放流活动以“看得见”的补偿进行生态补偿。同时,检察官依法教育、指导和督促生态“毁灭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对填补海洋生态损失、促进鱼虾种群恢复、维护海洋生物资源多样性、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稳定性、保持海洋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日照市岚山区检察院将继续依法履行职责,创新实施“检察” “碳汇”办案方式,高质量办理涉及海洋生态检察监督的案件,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生态防范意识,有助于保护海洋生物资源的多样化和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原标题:日照岚山:联合合作 “益”心向海守护海洋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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