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2000多户的5000多亩土地经营权纠纷已经结束!

07-27 13:43

枫桥


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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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权·


导 语


近日,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灌云县人民法院本质解决了涉及5000多亩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的纠纷,既保障了2000多户农民的切身利益,避免了集体案件的发生,又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完成了案件处理“三大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件回顾


2018年7月,原告某街道办事处(出租人)收缩辖区内4个村委会5000多亩土地后,与被告A公司(承租人)签订了4份《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0年。2018年8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土地经营权承包合同》,同意将上述土地转租给乙公司。后一家公司拖欠了近1000万房租,导致某街道办事处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土地流转金。农民意见很大。2023年9月,街道办事处与甲公司多次沟通失败后,向灌云法院提起诉讼。


(照片来自网络)


案件审理


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依原告申请保全了A公司5000多亩小麦,但并未“一保”。为了实质性、妥善化解纠纷,灌云法院坚持在审理过程中履行职责,积极沟通协调。一方面,他们谨慎采取保全措施。考虑到涉案公司是辖区内小麦良种重点企业,其生存发展极其重要。如果资产没有得到适当的封存和冻结,双方都会遭受不必要的麻烦。A公司提出,在租赁土地上种植的小麦、仓库、土地等房地产被查封,将直接导致即将到期的房地产抵押贷款无法转贷。


考虑到公司的实际需求,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在兼顾众多农民和涉案企业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经灌云法院协调,经某街道办事处同意,甲公司更换了部分小麦和机械设备,及时解除了对房地产的查封,对甲公司的贷款转移和商业声誉没有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一个街道办事处最终申请解除所有保全措施,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商解决。剩余租金甲公司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


结 语


乡村土地经营权租赁,有利于振兴土地资源要素市场。本案承办法官始终坚持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双方查明事实问题。在缓解农民激烈情绪、防范涉众诉讼风险的同时,充分发挥院校联动机制效应,变被动审判为主动前进解决方案,变刚度审判为本质解决方案,为涉农企业的稳定发展搭建司法桥梁,为涉农企业的生存危机提供有效处方。完成了“最大公约数”,保证农村土地有序运行,高效利用,优化法治经营环境,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责任。


下一步,连云港法院将继续提高企业相关案件的办案效率。在审理企业相关案件的过程中,他们将积极行动,自觉把企业相关纠纷的“小”案件放在提高法律营商“大”环境中,统筹把握,综合考虑,不断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的发展,努力营造法律营商环境。


编辑 | 宋莹莹


来源 | 灌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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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涉及2000多户5000多亩土地经营权纠纷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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