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凑合指标,IPO企业的薪酬“乱入”R&D费用,撤单后也是一罚到底。

07-26 11:19

撤销IPO项目后仍被追罚。7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三张罚单,涉及恒达智能控制科技创新板IPO项目,发行人、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均被点名。


据悉,2023年9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了恒达智能控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因发行人撤销上市申请文件,于今年5月11日停止上市审核。


虽然恒达智能控制撤回了IPO项目申请,但中国证监会强调了“申请就是责任”的理念。即使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撤销发行上市申请,也要检查到底,确保追究责任。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7月21日,沪深北三家交易所已终止IPO公司审查338家,较上周统计时增加2家;每个板块有364家审计公司,上周减少了3家。总的来说,一是公司撤销不断增加,二是公司审计不断减少。有业内人士分析,这种趋势未来会更加鲜明。


R&D发行人的薪酬核算存在问题


据恒达智能控制官网显示,公司主要从事煤炭智能采矿控制系统和核心部件的研发,是国际领先的综合采矿工作面自动控制技术成套设备供应商和煤矿智能采矿一站式解决方案供应商。


从发行人的罚单表述来看,恒达智能控制在R&D人员薪酬核算方面存在问题。恒达智能控制有两名中层管理人员同时负责技术调试部门和项目运维部门,这两部分的薪酬全部计入R&D支出。


但是,项目运维部门主要负责非R&D的职责,如客户需求收集和售后维护。经过监督检查,发现2020年和2021年有43名全职R&D人员,但2022年和2023年只有26人和37人。2023年,R&D支出全额计入15名项目经理和2名中层管理人员的工资,涉及355.69万元,占R&D支出的3.87%。这一行为缺乏合理性,导致R&D支出核算不准确。



恒达智控罚单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发行人存在R&D会计不准确的问题,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郑州恒达智能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控制和警示。


并要求当事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依法充分披露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的信息,确保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信建投被指履职不到位,两名保代同被警告。


中信建投作为恒达智控的IPO保荐机构,也存在着两大问题:


首先,恒达智能控制将一些非R&D人员的工资错误计入R&D费用,而中信建投证券未能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注意义务,未能仔细审查恒达智能控制人员的工资薪酬计入其R&D费用的合理性和相关依据,保荐工作稿件中的相关审查记录不足。


二是监督检查发现,中信建投证券在对恒达智能控制进行尽职调查时,客户函证程序存在不一致性,如发函与回复地址不一致、接收函为同一人但使用不同手机号码、稿件未说明原因、恒达智能控制独立性相关事项审查不充分、包括通过控股股东平台采购、共同申请专利等。恒达智能控制增资的审查稿件也有遗漏。



中信建投证券罚单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两位保险代理人严砚和吕映霞未能充分审查恒达智能控制的R&D费用,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导致相关披露不准确,保险代理人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因此决定对中信建投证券和两位保险代理人严砚和吕映霞进行控制和警示。


同一天,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吴雪、于进也出具了与保荐人相同的监管措施决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罚单


之后追究责任已经成为常态


中国证监会多次强调IPO“申请就是责任”。对于涉嫌重大违规行为,即使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撤销发行上市申请,也要检查到底。发行人必须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要谨慎申请,做好尽职调查,提高执业质量,不要有“通关”的心态。同时,监管部门将责任追究范围细化为具体负责项目的保荐人,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或其他违法违规事项的保荐人进行现场监督。


2023年7月21日,沪深交易所联合发布《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称上市公司是金融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和活力、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为了满足全面实施注册制改革的需要,督促保荐机构加强质量意识,加快从重视“批量”向重视“可投资性”的转变,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本文来自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创业板观察”,作者:陈俊兰,36氪经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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