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位80岁的老人“家”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刘汉涛眉头紧锁,他说:“是什么原因强迫老人腾退?”
房子是赵女士的,买房的目的是投资。当时买这套房子的时候,原房主的价格略低于市场价,但有一个条件就是房子要租回来给妈妈住,租到妈妈去世。房租每年7200元,按季度支付。
赵女士觉得原房主急着卖房,价格也不贵,可能是遇到了困难,但即使有困难,她还是想着妈妈,孝顺感人,同意了这个条件。没想到,房租只收了一年,就再也收不到房租了,原房主李某也失去了联系。
赵女士非常生气,决定把房子收回来。打开门的是一位80岁的老人,她猜想这应该是李某的妈妈。
"你好,阿姨,这是李*家吗?"
"我是他妈妈,我的孩子已经死了,你找他是什么?"
赵女士震惊得一时语塞。她不知道老人是否知道卖房。如果她提出让老人搬走,会发生什么事故...考虑到老人的年龄,赵女士觉得很难处理,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刘法官对来龙去脉进行了整理,开始整理办案思路。老头子年纪大了,要是真要腾退房子,她还有地方住吗?此外,这是一个搬迁房屋,周围住着老人一生的老街坊和姐妹。老人自然离不开家乡。考虑到这些问题,刘法官还是想通过调解解决这个案子,把调解的目标设定为既能让老人继续居住,又能让赵女士继续收房租,努力让之前的合同继续履行,让双方都满意。
"你好,是李*的妻子吗?我是开发区法院执行局刘汉涛……"
"他卖房子的事我不知道,钱用在哪里我也不知道。"得到李某妻子这样的回答,调解之路又多了一条坎坷。
“这个问题对你来说也很难。你丈夫不在了,给你留下了这样的纠纷。我理解你的困难。然而,事情已经出来了,我还是想帮你顺利处理。”
“老人年纪大了,李*是她唯一的孩子。如果她被迫腾出房子,她只能和你住在一起。刚听说你的房子不大,还是和孩子住在一起,没办法接老人。如果案件已经到了执行阶段,房子必须是空的。如果你想让老人继续住下去,我建议你调解一下。我可以和业主商量一下。最好的解决办法是续签租赁合同。让我们看看我们是否能接受这个计划。”
刘法官苦口婆心地劝说,最后得到了李某妻子“想一想”的回答。
与被告沟通后,刘法官再次打电话给赵女士。赵女士说她不想调解。她想回房子。现在李已经不在世了,他的家人不知道他在卖房子。如果他的家人将来反悔,会有更多的麻烦。
和双方沟通后,刘法官发现这个案子还是可以调解的。一方生气是因为不知道,另一方担心产权虽然在手,但实际上无法收回房子。刘法官邀请双方来法院再次调解。
“房屋产权的判决都是白底黑字,有法律保障。要求被告退房是合理的,但我还是希望你能继续把房子租给老人。老人年纪大了,白发人送黑发人,打击很大。如果我们知道孩子去世前卖掉了她唯一的房子,我们都会感到不安,因为我们害怕老人经不起这样的打击。”
“在我们这边,如果我们能继续租这套房子,租金会按照合同支付给赵女士。一方面不影响现在的生活,另一方面也是对婆婆的孝心。我和婆婆相处了半辈子。听你刚才说婆媳关系一直很好,可以让老人安享晚年,也是给后代树立榜样。”
经过之前的电话沟通,面对面的调解明显顺利多了。在刘法官的劝说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根据之前的租赁条款再次签订了新的《房屋租赁合同》。
在此期间,刘法官一路没有联系老人,原告赵女士和老人的儿媳也没有告诉老人真相。老人不知情的时候,她的“家”不见了,但是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大家都给了她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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