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要求优卡集团补充上市材料:个人信息收集和引流业务受到关注。

07-17 09:48

被问及征信、贷后催收等。


最近,为线下贷款中介提供流量服务的优卡集团被证监会要求补充资料。


五月三十一日,优卡集团向港交所提交招股书。


7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要求优卡集团补充企业股权控制架构、股权变动、标准化运营、金融业务四个方面:


第一,关于股权控制架构股权控制架构的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构建涉及的外商投资等控制程序的履行,并对合规性发表结论性意见。2.2024年1月和4月,成都优卡数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变动定价依据和税费缴纳情况。


第三,关于规范操作


1、您公司境内经营实体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殊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市场调研相关行业。请进一步核实是否实际从事相关业务,并对相关业务是否受到外商限制或禁止出具明确的结论性意见。


2、你公司的国内运营实体是否实际从事“广告设计、代理”的业务范围;广告制作;广告”等服务。如果你实际从事,请说明具体的运营模式。


3、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包括在业务发展过程中收集和存储的数据信息类型、规模、来源和应用,是否涉及向第三方和海外提供个人用户信息。


关于金融业务的问题


1、您公司为金融中介机构提供的精准营销服务,是否涉及信用信息业务,业务发展是否符合信用信息相关规定;2、企业业务发展是否符合《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并说明该规定对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3、您公司的业务经营是否涉及贷后催收服务,是否存在以不合规方式催款的情况;4、报告期内,您公司每年为金融中介机构提供精准的营销服务规模、前五名客户名称和来自此类客户的收入比例;5、您公司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为金融中介机构提供精准营销服务的经营异常事项,如被主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是否存在重大偿债风险等。是否构成了本次海外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海右金融详细分析了优卡集团的主营业务和初始业务。优卡集团虽然自称是“科技服务提供商”,但其业务本质上离不开贷款引流的特点。


招股书显示,成都优卡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卡数字信息”)成立于2019年1月,是优卡集团的主要业务附属公司。2024年1月,陈平以8.8万元认购优卡数字信息0.99%的股份。招股书显示,陈平是优卡集团的股东之一,通过纬晨投资拥有优卡集团的股份。


2024年4月,成都优卡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卡优科”)以888.8万元收购了成都优卡信息技术和陈平99.01%的优卡信息。、0.99%股权。


成都优卡信息技术是优卡集团最初业务的运营主体。成立于2018年1月。自2022年以来,集团决定剥离成都优卡信息技术,因为它没有向集团提供任何利润。


在成都优卡信息技术初期,主要业务是引流现金贷款平台,旗下经营多个贷款平台。


这一次,证监会对优卡集团的核心业务——精准营销服务提出了多方面的材料补充要求。


招股书显示,精准营销服务是指优卡集团将用户引流到线下贷款中介,通过SaaS平台“享受客户”匹配配配送流量。近三年来,该行业的营业收入分别占92.3%、93.9%、优卡集团核心业务89.1%。


值得注意的是,优卡集团的核心业务主要是通过第三方渠道获取客户。近三年来,其流量获取成本分别为7790万元、1.17亿元和1.67亿元,分别占企业年收入的40.8%。、53.5%和50.0%。


此外,中国证监会还规定,优卡集团披露了为金融中介机构提供精准营销服务的规模,前五名客户的名称和来自这些客户的收入比例。


优卡集团因损害用户权益被监管通报。2023年5月25日 日本,优卡集团旗下成都优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荣享客展业App因非法收集个人信息、非法使用个人信息、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等多项违规行为被重庆市通信管理局通报。


招股书中提到,优卡集团在数据采集和使用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并表示没有陷入任何重大事故或涉及任何行政处罚或其他控制行动或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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