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时候,微信聊天记录也是证据!但是要这样做→

07-13 20:10

”“现在不一定要你说话,


但是你所说的一切都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电视剧迷应该对这个对话并不陌生。


但是如果这些话是在微信上说的,


是否可以成为证据?


怎样的微信记录?


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吗?


接下来我们细细地说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2020年5月1日》〈有关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决策实施后,微信、微博等记录正式可作为诉讼的证据。


1


文字微信记录


2


图片微信记录


3


微信语音记录


4


录像微信记录


5


记录网络链接


6


转帐支付信息


01


提供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个人信息界面包括微信头像、昵称、微信号、区域等信息。借助微信号不可更改的特点,确认聊天的对象是案件当事人。


02


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时,一定要完整不间断,不能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删除聊天记录。


03


提供聊天记录截图时,应对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和标注。提交的聊天记录应标注具体日期和昵称所代表的人物。图片和文档应单独打印,语音应转换为文字,视频应存储在光盘等存储设备中。


当事人应保留微信的原始媒体,以便在法庭上提供。原始媒体包括手机、电脑或其他存储电子数据的电子产品。


在法庭上,当法官要求提供微信原始媒体和登录软件提供电子证据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展示,并与固定电子证据形成的照片、音频和视频进行一致性验证:


01


帐户持有人登录微信,显示登录使用的帐户名称。


02


在通讯录中搜索对方客户,点击查看个人信息,显示备注名称、昵称、微信号、手机号等具有身份方向性的内容。显示个人信息界面。


03


点击“发送信息”进入个人信息界面的通信对话框,逐一显示对话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内容。点击文本文档、照片、音频、视频、转账或红包内容进行显示。


04


在显示转帐信息时,应点击通讯对话框中的聊天详情-查看交易记录,显示转帐支付信息。


05


如果提供的电子证据属于对话记录(包括文字、音频、视频),则应全面反映在对话过程中,不得有选择地提供与案件事实相关的内容。


关于微信转账交易的细节,可以直接从微信中取出。具体操作如下:


01


选择微信底部菜单栏中的“我”-“服务”-“钱夹”功能菜单。


02


选择上面的“账单”功能,钱夹功能主页。


03


点击上面的“常见问题”按钮,在帐单功能界面上显示“下载帐单”功能,点击此功能,进入帐单下载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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