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发声,调整证券交易保证金比例。

07-13 19:41

本报讯 (记者田鹏 孟珂 7月10日,上海、深圳、北方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沪深交易所表示,为加强证券借贷反周期调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通知如下调整证券借贷交易保证金比例。


首先,投资者出售证券时,证券保证金的比例不应低于100%。其中,如果投资者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售证券的证券保证金比例不应低于120%。


融券合同在通知实施前尚未结束,融券保证金比例要求仍按原规定执行,其展期适用通知要求。


第二,通知自2024年7月22日起实施。如果交易所的其它规定与通知规定不一致,则以通知为准。


沪深交易所建议,各市场参与者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体系的准备,确保业务平稳运行。


这篇文章来自《证券日报》,作者:田鹏,孟珂,毛艺融,36氪经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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