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巡回审判,进入乡村。 解决纠纷,保护真情
2024-07-01
6月27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峪河法院将法院搬到峪河镇大屯村巡回审理了一起父母控告女儿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旨在践行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深入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最大限度地方便民利民诉讼,化解矛盾纠纷。最后,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案件成功调解,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得到修复。
基本案情
80多岁的老两口诉说,被告张某是他们的长女,利用掌管老两口存款的便利条件,拿走了老两口在银行存款的12万元,并拒绝退还。他们的行为侵犯了两名原告的财产权益,所以他们向法院要求退款。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本案虽然是不当得利纠纷,但纠纷发生在家庭之间,也属于家庭纠纷。而且第二原告年纪大了,行动不便。为了缓解当事人的疲劳,承办法官决定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前往峪河镇大屯村审理此案。在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充分讨论了案件的事实和诉讼请求。承办法官乘热打铁向原被告解释了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审判情况澄清了双方的真实想法。一方面,他们教育和引导被告;另一方面,他们安抚了第二原告的情绪,说服了他们。最后,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得到了顺利解决。案件结束后,双方的亲情也得以维持。
下一步,辉县法院将继续努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深入基层了解案件最真实情况,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将普法宣传延伸至群众“家门口”,真正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
完
辉县市人民法院
原标题:“巡回审判”进入乡村 化解纠纷护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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