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两家银行被允许解散!

2024-07-01

6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解散浙江舟山普陀稠州村镇银行和浙江岱山稠州村镇银行。


同时,浙江省监管局要求,上述两家乡镇银行应当自收到批准之日起立即停止所有业务活动,并在15日内向金融监管总局舟山监管分局提交金融许可证,成立清算组,并向金融监管总局舟山监管分局提交清算组成立文件。清算组应按计划清理资产,分配剩余财产,妥善安置人员,确保解散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批准,清算组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浙江省舟山市普陀稠州镇银行和浙江省岱山市稠州镇银行,并在停止经营活动后90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市监管分局提交审计报告。清算组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提交注销情况明细、贷款情况明细、贷款回收、资产处理、债务清偿等报告和报告,直至结算停止。


此外,清算组应在结算停止后10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提交清算报告、结算期内收支报告和各种账簿。结算终止后,清算组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并按规定公告。注销登记后10日内,将注销登记手续复印件和注销登记公告复印件提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


据了解,浙江省舟山市普陀稠州村镇银行和浙江岱山市稠州村镇银行的解散都是由浙江省稠州市商业银行收购的,这是另一个“村改支”案例。


今年4月,舟山监管分局发布两条批复,同意收购浙江省舟山市普陀村镇银行,成立浙江省稠州市商业银行舟山市普陀分行、舟山市沈家门市小微综合分行、舟山市六横市小微综合分行、舟山市朱家尖市小微综合分行;同意收购浙江省岱山市稠州村镇银行,成立浙江省稠州市商业银行舟山市岱山市分行、舟山市衢山市小微综合分行。


6月28日,浙江省稠州市商业银行、浙江省岱山市稠州市村镇银行、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市村镇银行联合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整合浙江省稠州市商业银行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资源,优化机构网点布局,更好地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经相关监管部门审核,同意稠州市银行吸收并合并舟山市两家村镇银行。2024年6月28日,为了顺利完成机构合并,:00至2024年7月1日8:00进行系统变更转换。


实际上,“村改支”已成为乡镇银行改革保险的重要途径之一,今年以来相关案例也并不少见。比如6月20日,河北金融监管局同意河北银行收购平山西柏坡冀银村镇银行,成立河北银行平山分行、平山冶河西路分行。六月十四日,金融监管总局通化监管分局批准民生银行收购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并设立民生银行梅河口分行。就在不久前,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被允许吸收和合并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等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包括11家农村银行。


另外,村镇银行被收购后改革成分行的案例也已经存在。今年4月,广东南粤银行获准收购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成立广东南粤银行中山支行,成为业内第一个“村改分”案例。6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广东监管局同意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吸收合并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和东莞大朗东盈村镇银行,将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改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惠州分行,东莞大朗东盈村镇银行改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大朗分行下属分行。


Wind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646家乡镇银行。关于乡镇银行改革重组,金融监管总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表文章指出,通过发起银行吸收合并、其他银行收购合并等多种形式,探索推动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其发起设立的乡镇银行合并重组,实现乡镇银行减量提质。业内人士认为,在“减量提质”的要求下,乡镇银行合并重组将是正常的。


(来源:金融时报,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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