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律师不仅为被告辩护,还跟随被害人参加办案机关大会,被律师协会警告处分。

06-20 09:31

原创 红星新闻 红星新闻


近日,山西朔州一起案件的被告家属宋先生向红星新闻报道称,当地律师朱某某在家属赵秀莲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重大责任事故、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一审时,参加了当地检察院和公安局组织的会议,了解受害者山西煤炭运输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盛煤业”)在担任该案被告之一孙某的辩护人期间遭受损失。


宋先生还发现,多年前,朱某某多次接受莲盛煤业的授权案件。宋先生认为,朱某某的行为涉嫌“双方代理”,损害了司法公正,并向朔州律师协会投诉。


宋先生说,5月28日,朔州律师协会立案。6月14日,宋先生收到朔州律师协会的回复,称他已经警告了律师朱某某。日前,该案也被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判决。图据受访者


六月十七日,红星新闻联系朔州市律师协会,其工作人员表示,宋先生的投诉处理结果只会反馈给宋先生本人。


被投诉的律师朱某某告诉红星新闻,他参加了检察院和公安局组织的会议,因为当时办案机关不了解煤炭行业的运行情况,想听取意见。我没有作为代理人参加会议,而是和煤矿董事长一起参加会议,在会议上没有表达我的意见。近年来,我正在为莲盛煤业处理案件。最近,由于赵秀莲家人的举报,我被律师协会警告了。


被告家属:


既代表被告案件,又代表被害公司参加会议。


该律师的行为涉嫌“双方代理”


宋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赵秀莲是山西煤炭运输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由于与公司发生纠纷,十余人深陷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重大责任事故、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案件。案件一审已经结束,案件整理时发现,一名被告孙某的律师朱某某参加了检察院和公安局组织的会议,了解受害者莲盛煤业在一审期间的损失。


根据宋先生提供的《记事》,2023年11月24日下午,右玉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在右玉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厅聚集了人民法院、莲盛煤业、恒亭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了解赵秀莲等人破坏生产经营给莲盛煤业带来的损失。朱某某的名字出现在莲盛煤业的参与者中。莲盛煤业的参与者提出了“(被告造成的)损失大于鉴定金额”的建议。


宋先生认为,朱某某不仅代表被告案件,还代表被害公司参加会议,涉嫌“双方代理”。通过搜索,宋先生还发现,朱某某多年来多次接受莲盛煤业的授权委托案件。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红星新闻发现,2015年以来,朱某某为莲盛煤业代理的案件数不胜数。


因此,宋先生向朔州市律师协会投诉。5月28日,宋先生收到朔州市律师协会的《立案通知书》,称“你已经收到了对朱某某律师的投诉。协会初审投诉材料后,感觉符合立案条件。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操作处分规则(实施)》第四十八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决定立案。”



▲法律协会立案通知书。图据受访者


6月14日,宋先生接到朔州律师协会奖励处罚委员会委员的电话,对方表示已经警告朱某某。6月17日,红星新闻联系朔州律师协会,其工作人员表示,宋先生的投诉处理结果只会反馈给宋先生本人。


17日下午,被投诉律师朱某某告知红星新闻,他参加了检察院和公安局的组织会议,因为当时办案机关不了解煤炭行业的运行情况,希望听取意见。本人并非以代理人身份参加会议,而是与煤矿董事长一起参加会议,在会议上没有表达意见。近几年,也在为莲盛煤业办案,但只是办案,不参与其他案件。案件中,对被告孙某的法律援助没有问题,也没有引起他的不满。最近确实因为赵秀莲家属的举报,被律协警告。


业内人士:


是否涉嫌“双方代理”取决于具体情况


北京新诺律师事务所律师董世盼解释说,“双方代理”可以理解为同时代理案件的原告和被告涉嫌利益冲突,因为原告和被告的利益一般都有冲突。


“是否涉嫌双方代理,首先要看律师是否如实告知被告代理公司案件;其次,被告是否在知道律师代理过公司案件的基础上,出具了基于律师认可的书面豁免函,即相信并授权律师依法代理他的案件。如果有豁免,可能不会构成利益冲突,如果构成利益冲突,可能会损害客户的利益。”董世盼说。


最近,红星新闻多次联系孙某,询问他是否了解朱某某曾经是莲盛煤业律师,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董世盼表示,当地律师协会作出的警告处分是一项轻微的政治纪律处分措施,适用于违反会员行为的情况,但情节轻微,应及时纠正和警告。



▲资料配图。根据图虫的创意。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双方代理”是指律师在同一案件中向双方担任代理人的行为。因为双方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如果只有同一个人行使代理权,不利于维护被代理人的权益,也不符合律师的执业标准和诉讼规定,被明令禁止。


“律师协会的警告处分是对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标准的纠正和警告,可能会对律师的声誉和职业形象产生不利影响。”付建说。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吴阳


原题:“山西一律师不仅为被告辩护,还跟随受害人参加办案机关大会,被律协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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