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礼庆“六一” , 法律护航伴随着成长
儿童节快乐
为了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儿童节前夕开展了多项法治教育活动,将履行职责,加强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携手各方力量守护祖国未来。
进行法治宣讲
静海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法院,以“组团普法”的形式向杨成庄中学的学生发表了精彩的法治讲座。未检干警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析了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犯罪类型和责任,引导未成年人明辨善恶。
制作一份检察建议
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案调查中发现,静海区多名中小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为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前检察建议。接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组织开展16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纠正并开展16岁以下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教育。同时,他们利用各种渠道提示交通安全,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学校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
进行临界预防
为了最大限度地教育和拯救涉案未成年人,未检察官进入校园,对一名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临界防范。检察官与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签订帮教协议,召开帮教座谈会,向涉案未成年人叙述法律政策,让他们深刻理解犯罪行为的危害和严重后果,明确父母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通过这次活动,涉案未成年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好好生活;监护人也意识到自己缺乏监护职责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当场表示,未来将加强对孩子的日常关注和监督,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进行一次司法救助

马某某是一起性侵犯案件的未成年受害者,事件发生后,精神面貌十分不佳,需要心理疏导,但其家庭负担不起治疗费用。检察官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立即将司法救助线索交给第六检察部,并深入受害者居住地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其学习和生活情况。经核实,马某某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规定的救助条件,于是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成功向马某某申请司法救助6000元,减轻了家庭面临的经济压力。
供稿 | 第二检察部静海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 | 静海检察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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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以法为礼庆六一” , 法治护航伴随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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